“戈” 是商、周时期常用的一种长柄兵器。《说文》 : “戈,平头戟 也。 ” 甲骨文、金文十分象形, 分别写作“、 、 、、 、、 、 、 、 、 ”。特别是金文1-2, 戈锋、杆、穿、垂缨毕现,犹如一幅戈的 兵器图。后逐步符号化。其中金文7加 “金”旁,反映了金属在武器上的普遍使 用。小篆在统一文字时,已泯失器形。隶书进一步伸展笔画,跳出象形字藩篱而 成为今文。
“戮”指凶残杀戮,宰杀。《说文》: “戮,杀也。”金文1、小篆写作 “、 ” , 右边是兵器“戈”表示杀, 左边是表示鸟飞的 “翏” , 合起来会 意杀戮现场鸡飞狗跳。金文2和楚帛书写作“、 ” , 保留了 “翏”字, 将 “戈”改为残骨的“歹” (参看“歹”释文)。如果说前者表述的是杀戮现场, 后者就是杀戮结果。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