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以”本义是使用。 甲骨文写作“、 、 ” , 像耕地用的 “耜” (㠯), 或加“人”旁写作“” 。金文、石鼓文随甲骨文写作“ 、、”。小篆将此字亦分为二, 写作“”和“” , 与甲、金文一脉相承。 《说文》: “㠯(以),用也。”隶书《史晨碑》写作“”。
注: 甲骨文字形另有他说。参看 “底、氐”等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