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隆署礼部主事,不久被刑部主事俞显卿指为“淫纵”,中白简罢官。
公元1584年 十月
屠隆署礼部主事,不久被刑部主事俞显卿指为“淫纵”,中白简罢官。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昙花记》云:“今上甲申岁,刑部主事俞识轩显卿论劾礼部主事屠长卿隆。得旨,两人俱革职为民。俞,松江之上海人。为孝廉时,适屠令松之青浦。以事干谒之,屠不听,且加侮慢。俞心恨甚。至是具疏指屠淫纵,并及屠帷薄。至云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又有‘翠馆侯门,青楼郎署’诸媒语。上览之大怒,遂并斥之。屠自邑令内召甫年余,俞第后授官只数月耳。睚眦之忿,两人俱败,终身不复振。人亦惜屠之才,然终不以登启事也。西宁夫人有才色,工音律。屠亦能为新声,颇以自炫。每剧场辄阑入群优中作技。夫人从帘箔中见之,或劳以香茗,因以外传。至于通家往还亦有之。何至如俞疏云云也。近年屠作《昙花记》,忽以木清泰为主,尝怪其无谓。一日遇屠于武林,命其家憧演此曲,挥策四顾,如辛幼安之歌‘千古江山’,自鸣得意。余于席间私问冯开之祭酒云:‘屠年伯此记,出何典故?’冯笑曰:‘子不知耶?木字增一,盖成宋字,清字与西为对,泰即宁之义也。屠晚年自恨往时孟浪,致累宋夫人被丑声;侯方向用,亦因以坐废。此忏悔文也。’时虞德园吏部在坐,亦闻之笑曰:‘故不如余所作《昙花记》序,云“此乃大雅《目连传》,免涉闺阁葛藤”语,差为得之。’余应曰:‘此乃著色《西游记》,何必诘其真伪?’今冯年伯殁矣。其言必有所本,恨不细叩之。”《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屠仪部隆》云:“在郎署,益放诗酒。西宁宋小侯少年好声诗,相得欢甚。两家肆筵曲宴,男女杂坐,绝缨灭烛之语,喧传都下,中白简罢官。”《明史•文苑传》:“西宁侯宋世恩兄事隆,宴游甚欢。刑部主事俞显卿者,险人也,尝为隆所诋,心恨之。讦隆与世恩淫纵,词连礼部尚书陈经邦。隆等上疏自理,并列显卿挟仇诬陷状。所司乃两黜之,而停世恩俸半岁。隆归,道青浦,父老为敛田千亩,请徙居。隆不许,欢饮三日谢去。”去年秋,屠隆自青浦知县升礼部主事。
- 二十三日,周亮工(1612—1672)卒。
- 小说《麟儿报》(全称《新编绣像簇新小说麟儿报》,又名《葛仙翁全传》)四卷十六回刊行。
- 初九日,张廷玉(1672—1755)生。
- 邓汉仪编竣《诗观初集》。
- 钮琇(1644?一1704)考取拔贡生。
- 陈允衡(1622--1672)卒。
- 十五日,旧题“古吴墨浪子搜辑”之小说《西湖佳话》十六卷完稿。
- 韩菼考中一甲第一名进士。
- 王鸿绪考中一甲第二名进士。
- 洪昇与友人谈及开元、天宝间事,感李白之遇,作传奇《沉香亭》(《长生殿》的第一稿本)。
- 申涵光撰《荆园小语》一卷成。
- 二十一日,顾湄撰《吴梅村先生行状》。
- 二十二日,王士禄(1626一1673)卒。
- 十五日,归庄(1613—1673)卒。
- 十二日,龚鼎孳(1615一1673)卒。
- 伟业并重,实非匹敌。
- 十九日,普荷(担当,1593--1673)卒。
- 二十一日,吴三桂举兵反,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国号周,以明年为周元年。
- 十七日,沈德潜(1673—1769)生。
- 胡文学、李邺嗣同编《甬上省旧诗》四十卷成。
- 十六日,耿精忠据福建反,江西、浙江大震,总督范承谟不从被幽禁。
- 宋琬(1614—1674)卒。
- 二十八日,张履祥(1611—1674)卒。
- 王士禛编《感旧集》八卷成,自为序。
- 袁于令(1592—1674)卒。
- 季振宜(1630一1674)卒。
- 查继佐《罪惟录》成书。
- 二十一日,孙奇逢(1585—1675)卒。
- 洪昇《啸月楼集》编成,黄机为之序。
- 黄宗羲《明文案》编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