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剌
又作拽剌、移剌。契丹语,义为壮士、勇士。辽有拽剌军,直属朝廷。又有旗鼓曳剌,护卫皇帝仪仗旗鼓。军中设拽剌司,掌边防侦候、传报军情。著帐局有拽剌之官。金曳刺或移剌,为枢密院及招讨司属官,司侦候及传送军情。架阁库曳刺为属吏。元初,十道宣抚司设曳剌,司催督差役、勾捕等事。京府州县均设。宋亡后,江南地区官府亦置曳剌,各有定额。成宗以后,演为民间差役。北方四两包银户,江南税粮三石(后改二石)以下户差充。职事范围扩大到科征差税、对证词讼以至为官长服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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