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是章程的 “程” 的初文。即标准、法式。《史记·秦始皇本 纪》: “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说文》: “呈, 平也。” 这里的 “平” 即水平、水准、准则。金文、小篆字形近似,上边是 “口”表示人说话, 下边是“壬” (读tǐng, 甲骨文写作 “ ” , 象人挺立 在高土台上的形状。)与 “口”组合成“呈” ,用现在的语言讲是能挺起腰说 了算; 后另加表示农作物的 “禾”成“程” 字。隶书( 《衡方碑》 、《曹全 碑》 )将篆书笔划拉平, 分别写作“、 ” 。 注: 甲骨文有一“”字, 与《侯马盟书》 “”字相同, 也释作“呈” , 当是楚故都“郢” 的初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