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是身份地位低下。《说文》: “卑,贱也。执事也。” 甲骨文写 作 “” , 金文写作 “” , 小篆写作 “” , 字形近似, 上边的 “甲”或 “”都是有柄的酒器形, 下边的 “”或“” 是手的形状, 以此表示手 持酒器侍候他人。因古时的服务人员多由奴隶担任,地位低下,所以由 “卑” 作部首组成的字除用作声符时多与卑贱、低下有关。隶书(汉《校官潘乾碑》 等)写作 “” , 脱离了古文字的行列, 成为今文。
“俾” (读bǐ)指守门人。《说文》: “俾……门侍人。”金文、小篆写 作“、 ” , 用 “人、卑” 会意守门者是下人。 或直接用 “” (卑)代 替 “俾” 。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