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是将玉一分为二,各执一半作信物。《说文》: “班,分瑞玉。 从珏,从刀。” 属会意字。金文和小篆的 “班” 字基本相同,中间是 “刀” 字, “刀”字甲骨文写作 “” ; 金文写作 “” ; 小篆写作 “” , 都 是古刀形。在这里表示用刀将玉分割开; “班” 字两旁各是一 “玉” 字, “玉”字甲骨文写作 “”或“” , 象用绳子穿成的玉串形状; 金文、 小 篆写作“ 、 ” 。 刀字两边的玉表示玉已被一分为二。 隶书(三国《受禅 碑》等)虽努力摆脱篆书的笔画特征,但 “刀”字仍留有古文字的遗痕。直 至楷书才将 “刀”确立在“” 的形状上。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