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猜忌孔融,故意作书,彰显孔融与郗虑二人之宿怨,以激怒孔融;孔融作书回复。
公元207年 三月
曹操猜忌孔融,故意作书,彰显孔融与郗虑二人之宿怨,以激怒孔融;孔融作书回复。
《后汉书•孔融列传》卷七十:“操疑其所论建渐广,益惮之。然以融名重天下,外相容忍,而潜忌正议,虑鲠大业。……因显明雠怨,操故书激厉融曰:‘盖闻唐虞之朝,有克让之臣,故麟凤来而颂声作也。后世德薄,犹有杀身为君,破家为国。及至其敝,睚眦之怨必雠,一餐之惠必报。故鼌错念国,遘祸于袁盎;屈平悼楚,受谮于椒、兰;彭宠倾乱,起自朱浮;邓禹威损,失于宗、冯。由此言之,喜怒怨爱,祸福所因,可不慎与!昔廉、蔺小国之臣,犹能相下;寇、贾仓卒武夫,屈节崇好;光武不闻伯升之怨,齐侯不疑射钩之虏。夫立大操者,岂累细故哉!往闻二君有执法之平,以为小介,当收旧好;而怨毒渐积,志相危害,闻之怃然,中夜而起。昔国家东迁,文举盛叹鸿豫名实相副,综达经学,出于郑玄,又明《司马法》,鸿豫亦称文举奇逸博闻,诚怪今者与始相违。孤与文举既非旧好,又于鸿豫亦无恩纪,然愿人之相美,不乐人之相伤,是以区区思协欢好。又知二君群小所构,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破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融报曰:‘猥惠书教,告所不逮。融与鸿豫州里比郡,知之最早。虽尝陈其功美,欲以厚于见私,信于为国,不求其覆过掩恶,有罪望不坐也。前者黜退,欢欣受之。昔赵宣子朝登韩厥,夕被其戮,喜而求贺。况无彼人之功,而敢枉当官之平哉!忠非三闾,智非鼌错,窃位为过,免罪为幸。乃使余论远闻,所以惭惧也。朱、彭、寇、贾,为世壮士,爱恶相攻,能为国忧。至于轻弱薄劣,犹昆虫之相啮,适足还害其身,诚无所至也。晋侯嘉其臣所争者大,而师旷以为不如心竞。性既迟缓,与人无伤,虽出胯下之负,榆次之辱,不知贬毁之于己,犹蚊虻之一过也。子产谓人心不相似,或矜勎者,欲以取胜为荣,不念宋人待四海之客,大炉不欲令酒酸也。至于屈谷巨瓠,坚而无窍,当以无用罪之耳。它者奉遵严教,不敢失坠。郗为故吏,融所推进。赵衰之拔郤縠,不轻公叔之升臣也。知同其爱,训诲发中。虽懿伯之忌,犹不得念,况恃旧交,而欲自外于贤吏哉!辄布腹心,修好如初。苦言至意,终身诵之。’”按,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九十四收路粹《为曹公与孔融书》,注谓曹操与孔融书乃路粹代笔。
- 好马分诸军,孳生有赏格。
- 金以完颜亮领三省事。
- 十六日,王灼撰《碧鸡漫志》书成。
- 金有不祥之兆。
- 金主杀翰林学士张钧。
- 朱同取古今名方治疗瘴气。
- 宋诏修水利。
- 宋朝改革役法。
- 金复任完颜亮为平章事。
- 金主杀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
- 金主杀皇后。
- 初九日,完颜亮杀金主亶自立,改皇统九年为天德元年。
- 吴聿(生卒年不详)约于此年前后在世。
- 韩昉(1082—1149)卒。
- 李清照六十六岁。
- 朱熹二十岁。
- 施全刺杀秦桧未成。
- 安南进驯象十头与宋。
- 宋禁私史谤朝。
- 永夜倦思难入睡,提及冥官即改容。
- 金主大杀宗室。
- 宋垦田于两淮。
- 大托卜嘉和完颜亮为相。
- 东南沿海连年不靖。
- 贵溪魔人起义。
- 金主不视朝。
- 张浚移永州。
- 宋建州人民起义。
- 辛未,金杀太皇太妃萧氏。
- 金规定置妾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