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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明张紞(字昭季,今陕西富平人)编。作者洪武十五年(1382)出官云南,在滇凡17年。收洪武十五年二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敕谕制诰37道,悉依原文录之。内容包括军政机构的设置、屯种、兵食以及出征乌撒(今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乌蒙(今云南昭通市)、麓川(今云南瑞丽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过情况。传本收入《金声玉振集·纪录汇编》(洪武年间上谕),《惜阴轩丛书》、《弇山别集》、《丛书集成初编》等。为研究明初平定云南全境之重要资料,因《明太祖实录》有关记载为节录,尤显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