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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为巩固封建统治进行的一次改革。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1901.1.29)慈禧太后以皇帝名义发布“变法”上谕,三月设立督办政务处,综理“新政”各项事宜。二十六年至三十一年间,清政府颁布一系列“新政”法令,主要内容有调整官制、整顿吏治、改定刑律、编练新军和巡警、奖励实业、废科举、兴学堂、派游学、准满汉通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