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
算学术语。清汪莱在《衡斋算学》第五册讨论二次方程、三次方程各有几个正根,二次方程可能有一个正根或二个正根,三次方程可能有一个、二个或三个正根。汪认为:只有一个正根的方程,其根的数值是确定的,所以是“可知”。多于一个正根的方程,究竟何者为应有的答数,就是“不可知”。由此开创了方程的正根的个数方程各项系数正负号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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