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制
城池公署倉庫城市鄉莊番社津梁水利海防鋪遞關隘
州縣為親民之官,奉宣天子德意,惠我嘉師,咸躋仁壽,雖古之遺愛何加焉。故自城郭、宮室而申畫郊圻,旱潦、豐凶而寅亮天地;道通於航海,德速於置郵。仁政之經,王化之本,胥於是在。勿謂一黑子不足以展驥而棲鸞也。志規制。
城池
公署
倉庫
城市
鄉莊
番社
津梁
水利
海防
舖遞
關隘
·城池
蘭城為五圍適中之地,有民居兩列,皆東向,餘悉新墾田。初無城寨,嘉慶十五年收入版圖,委辦知府楊廷理始植竹為城,環以九芎樹木。十七年冬,新任通判翟淦加栽莿竹,並搭四門吊橋各一座。城基坐北向南,西瞰員山、東臨大海,周圍三里許,長六百四十丈,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東西相距數亦如之。垣高六尺餘,共有東西南北四門,門各隨其方向以為名。四門城樓,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建;道光十年,署通判薩廉重修。城中舊有水圳兩道,自西而東,引灌田園,因開作城濠,改由城外與濠合流。城濠深七尺,廣丈有五尺,上接內山水,下達溪流。
附考
按此地乃臺灣山後極東之區。其西南諸峰,環繞朝護;北起雞籠尖峰,從遙暗拱;東面海岸復有沙堤百里為關攔。且海水汪洋中特起龜山,蔚然青秀,居於寅位。龍氣從乾轉辛而發,落脈平陽,突起員山,居於申方;從庚而轉,拓開平原數十里,真大有為之地也。其水源,支分兩派,從坤申方來:一由艮方出烏石港,一由乙方出濁水溪。若坐西向東,則山頭打碎,賓主無情。坤申之水,血汗淋頭,上無分而下無合,前案低微,龍虎反背。前水過旺,寅申暗貴,二峰反為劫地。大局水分八字出口,誠恐將來俗悍民刁,有不虞之患也。必須坐坎向離(初楊廷理以五圍居民皆東向,擬築城建署亦皆東向,經總兵武隆阿履勘轉覆在案。嗣因淡水朱同知送到堪輿梁章讀改請坐北向南),為四正四極之位,水倒青龍方去,兼寅申二位,暗貴得宜。倉庫在寅申之方,後主端照,前賓朝顧。雖然青龍水分,但龍■〈山冓〉合法,交度有情;微砂暗護,背依元武;高聳一峰,面向朱雀,隱微秀。案青龍水既旺盛,白虎子山兼寅申。星峰自坎離者,水宮旺地,是官祿帝旺,長生居申,最喜。白虎近盛高聳,而西方金旺生水,扶主身強。青龍一方,水去從金,會佳期已方劫位。乃金母是金初生之位,更得天官照臨,就此建造城郭,土鎮中央,四星四壁;水在東方旺於城,官祿顯耀,文武和衷,物阜民安,文運中興,化行俗美,仁讓之風計日可待(「梁章讀圖說」)。
蕭竹友「檃栝青囊家語」作「蘭城融結詩」云:『蘭山正幹逶而迤,特結羅紋最罕奇。後聳華峰三疊翠,前纏溪澗九澴漓。青龍挺秀生文筆,白虎排衙列戰旗。十里沙堤滄海案,雙邊護峽養龍池。坐乾納甲龜峰起,放水從丁轉艮移。堪羨佳城文武貴,財丁富盛萬年基』!按竹友來游時,地只四圍,取乾、巽、艮、坤定其方位,便謂蘭中勝概,全在長堤一湖,與梁說之不鑿求主山,前後正相吻合。
蘭城築土圍,舂木植桃,濬濠河、栽插竹木,俱係漳、泉、粵三籍結首分段輸工。中作五段,漳得其三,泉、粵各得其一。其四城門吊橋,另由城中各鋪戶攤辦。經始於申臘初,告蕆於癸酉秋仲,均不歸入工程報銷也。初庚午歲,楊廷理環值九芎樹為城,作詩有:『他日濃陰懷舊澤,聽人談說九芎城』之句。及壬申秋,新設官至,所存活者,無過十分之三。詢諸結首,始稱:『所栽過大,一時不能生根。即十餘年後成林茂盛,兩旁亦有空隙,不惟人可越過,雖車馬亦能往來』。因思山前府廳各縣,當日未甃磚石時,均係插竹為城,登時發穎,勢可凌雲。兩三年內,左右插筍,嚴排密擠。天然藩籬,砲火皆不能入。乃於癸酉春初,飭各結首,再就城基上遍插莿竹數週,仍於各旁栽補小九芎,俾得竹圍以先資其捍衛。將來芎樹成蔭,即有罅漏,可藉竹,可藉竹枝以彌縫,則內木外竹,而城垣益固於苞桑已。
·公署
噶瑪蘭廳:在城之東街,南向,凡六座。初在城西,草房三進,乃未設官以前委辦知府楊廷理暫作公所;今已撥充入倉,移建廳署於此。大門、儀門、大堂、宅門、二堂、公廨、齋、廚俱備。大堂旁為架擱庫,東西廊為六房,儀門外左為土地祠、右為監獄五間。大門外環以木柵,前列照牆。嘉慶十八年通判翟淦建。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重修。大堂後門房四間,道光四年陞通判呂志恆增修。署內西邊書屋二間,六年署通判烏竹芳添建。
頭圍縣丞:分駐城外北方,距廳治三十里。嘉慶十七年署縣丞胡桂初蓋草屋五間,以資辦公。縣丞周翰因之。旋以地震析改為倉廒。二十五年署縣丞朱懋移建烏石港之南,東向,凡四進。堂室、花廳、廂房皆如制。
羅東司巡檢:在廳治之右。頭門大堂正面住房凡三層,九間。又東廂房二間,西竹椽廂房二間、暖閣、地閣並內外甬道及土地祠,嘉慶十八年巡檢范邦幹奉建。照牆、會客廳、胥役所,二十四年巡檢張炘添建。
·倉庫
倉廒二所(即常平倉):
一在廳治之西,三十五間,內十間嘉慶十六年委辦知府楊廷理建。又五座二十五間,二十年通判翟淦添建;地基填高四尺餘,以防霉濕。有倉門樓、曬庭、水溝、牆圍及倉王廟一座、斗級房四間、家丁看守房三房、土囤七個,並將委員草創辦公草房一所五間修砌貯谷。其倉王廟前東西房,乃因加放兵米,道光六年署通判烏竹芳增修。
一在頭圍營盤之右,凡三座、十五間,支放頭圍、北關、嶐嶺等汛兵米。嘉慶二十一年通判翟淦建。其縣丞公所改為倉廒五間,經於是春地震傾壞矣。兩處計五十間,額定貯谷二萬石。
·城市(城以方分)
三結街、衙門口、東門街:以上城東。
十字街頭、橋仔頭、文昌宮、米倉口、鎮西街:以上城西。
媽祖宮、米市街、振南街、土地公後:以上城南。
北中街、十六崁(即崁興街)、北門街:以上城北。
十字街:四城之中。
四結仔(在東南)、武營、武營後(一曰後街,俱在西南:聖王后街(在東北)、聖王前街(土名五崁仔,在西北)、附船仔頭(出北門):以上五圍、三結街堡。
·城市(城以方分)
三結街、衙門口、東門街:以上城東。
十字街頭、橋仔頭、文昌宮、米倉口、鎮西街:以上城西。
媽祖宮、米市街、振南街、土地公後:以上城南。
北中街、十六崁(即崁興街)、北門街:以上城北。
十字街:四城之中。
四結仔(在東南)、武營、武營後(一曰後街,俱在西南:聖王后街(在東北)、聖王前街(土名五崁仔,在西北)、附船仔頭(出北門):以上五圍、三結街堡。
·鄉莊(莊以堡別)
五圍一結(附郭東一里)、民壯圍(距城東三里)、三結莊(東四里)、四結莊、流流民莊(俱東五里)、五結莊(東六里)、六結莊、七結莊(俱東九里)、奇立板民莊(東十里)、過嶺仔莊(東十三里)、三結莊(城南二里)、三角仔莊(距城東南三里)、壯二莊(東南八里,土名彪仔城)、茄冬林(東南九里)、闊嘴寮(東南十一里)、下渡頭(距城東北三里)、公勞埔(東北六里)、牛寮仔(東北七里):以上民壯圍堡。
五結頭(附郭西一里)、六結莊(距城西三里)、七結莊(西四里)、鎮平莊、金結莊(俱西五里)、枕頭山莊(西六里)、穎廣莊、員山莊(俱西七里)、五圍四結(附郭南一里)、五圍五結(距城西南二里)、擺籬社民莊(西南三里)、三鬮二(西南七里)、吧荖鬱民莊、大三鬮莊、大湖莊(俱西南十里)、深溝莊、圳頭莊(俱西南十一里)、內湖莊、楓仔林莊(俱西南十二里):以上員山堡。
四鬮一(距城南三里)、四鬮二(南八里)、四鬮三(南九里)、溪洲莊(距城西南十二里)、頂溪洲(西南十五里)、叭哩沙喃(西南二十五里,下同)、泉州大湖:以上溪洲堡。
東勢頂二結(距城南十里)、頂四結(南十三里)、歪仔歪民莊(南十四里)、田心仔(南十五里)、北城莊(南十八里)、清水溝(距城西南十五里)、鹿埔(西南二十里):以上清水溝堡。
竹仔林(距城南十五里)、羅東莊(南二十里,下同)、羅東街、阿裏史民莊:以上羅東堡。
紅水溝(距城南二十二里)、打那美名莊(南二十三里)、順安莊(南二十四里)、員山莊(南二十五里)、零工圍(南二十六里,下同)、太和莊、冬瓜山(南三十里):以上那美堡。
新店(距城北二里)、大破口(北五里)、四圍莊(北六里)、公埔頭(北八里)、柴圍(北十里,下同)、三十九結莊(北十一里)、番割田(北十一里)、茅埔莊(北十四里)、旱溪莊(北十五里)、淇武蘭民莊(北十六里)、湯圍莊(北二十里)、辛仔罕民莊(距城東北四里)、淺澳莊(東北八里)、大塭(東北十里)、三鬮仔莊(距城西北三里)、二結莊(西北四里)、梅洲圍(西北五里)、大坡莊(西北七里)、匏靴崙(西北八里):以上淇武蘭堡。
白石腳(距城北二十二里)、二圍莊(北二十五里)、港仔墘(北二十六里)、抵美簡埔(北二十七里)、頭圍街(北三十里,下同)、頭圍莊、大堀莊(距城東北十二里)、乳母寮莊(東北二十八里):以上頭圍堡(頭圍三貂過河與淡水交界,另詳舖遞)。
東勢頂三結(距城東南十一里)、頂五結(東南十七里):以上頂二結堡。
茅仔寮(距城東南十五里)、大埔莊(東南二十里)、榕仔腳(東南二十一里)、鼎橄社莊(東南二十二里):以上茅仔寮堡。
利澤簡民莊(距城東南二十六里)、猴猴民莊(東南三十三里)、馬賽民莊(東南三十五里)、蘇澳街(東南五十里,下同)、蘇澳莊:以上利澤簡堡。
附考
「王制」遊民有禁,「周官」閒民無常職有罰,誠謂勞則善心生、逸則淫心生也。臺灣一種無田宅無妻子、不士不農、不工不賈、不負戴道路,俗指謂羅漢腳;嫖賭摸竊,械鬥樹旗,靡所不為。曷言乎羅漢腳也?謂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生也。大市不下數百人,小市村不下數十人,臺灣之難治在此。是惟清莊時,另造閒民一冊,著總理、族長,嚴謹約束,分授執事,俾勿閒遊。其不率教者,稟官、逐水內渡。然總理、族長,難得其人;認真清莊者,尤難得其人。不然,何以嘉義、彰化清莊甫退,眾匪釁亂,夢夢不覺?然則如之何而可?清莊之役,仍惟賢令尹素與民相親,善惡分明,情偽周知,而後隨時隨處留心清理。知明、處當,非委員一時所能造。造冊、繪圖,紙上空談;況委員到縣,直如入汪洋大海,不知其津涯。且清莊之法,不如聯甲。清莊者,實指其人之不善,使無所容;總理之邪者不肯為,總理之正而無勢者又不能為。惟選立聯首、奉行聯甲,以小村聯大村,以遠村附近村,同心緝捕,保固鄉鄰,則各莊之正氣盛、邪氣衰,羅漢腳勢難為匪,必改邪歸正。否則公同稟逐內渡。為政之道,以官治民難,以民治民易。聯甲法行,不分漳、泉、粵、閩,可以息分類之祻。予於建陽行之而效,今鹿港行之亦效,真孔荃溪觀察治閩之良劑歟(「問俗錄」)?
·番社
譯正東勢(即溪南)番社十七所:
幾穆撈(即奇武荖)、里腦(即里荖)、達魯安(即打朗巷)、丁魯哩幹(即珍珠美簡,俱廳東南)、穆罕穆罕(即武罕)、達拉麋(即打蚋米):六社屬羅東堡。
外阿外(即歪仔歪)、巴撈屋(即吧咾吻):二社屬清水溝堡。
沙豁沙豁(即掃笏):此社屬頂二結堡。
瑪拉胡媽(即馬荖武煙,又名貓對武)、瑪魯煙(即南搭吝,俱廳南):二社屬打那美堡。
嘎里阿完(即加禮遠,廳東)、巴嚕新那完(即婆羅辛仔宛,廳東南,下四社同)、里德幹(即奇澤簡,此社原附加禮遠)、留留仔莊(此社無譯,別於西勢之流流)、高高(即猴猴田寮)、瑪賽(即馬賽,此社原淡水流番):六社屬利澤簡堡。
譯正西勢(即溪北)番社二十所:
哆囉妙■〈女完〉(即哆囉里遠,在廳東北)、幾立穆丹(即棋立丹,廳北,下三社同)、都巴嫣(即抵把葉):五社屬頭圍堡。
達瑪嫣(即打馬煙)、都美幹(即抵美簡)、撈撈(即流流,廳東,下三社同)、幾立板(即奇立板)、瑪嚕穆罕(即麻里目罕)、都美鶴(即抵美福,廳東南)、新那嚕罕(即新仔羅罕,廳東北):五社屬民社圍堡。
擺立(即擺離,廳南)、賓那瑪拉(即珍仔滿力,廳西南):二社屬員山仔堡。
瑪立丁洛(即麻支鎮落,廳北,下俱同)、新那罕(即新仔罕)、幾穆蠻(即奇武暖)、美都美(即抵美抵美)、達普達普(即踏踏)、打那岸(即哆囉岸)、貓乳(即馬麟社)、熳魯蘭(即奇蘭武蘭):八社屬淇武蘭堡。
附考
「赤嵌集」謂臺地諸山皆從番語譯出,即各番社亦無正名。蘭本三十六社平埔番散居之地,其種類與頭刺「王」字生番有別。茲各社名,乃開疆時為總兵武隆阿所譯,惟留留仔一社未及詳耳。「府志」修自乾隆癸未,當時蘭屬生番,竟將各社雜入淡水熟番中。如所載毛搭吝(即南搭吝)、奇毛字老(即祈武荖)、珍汝女簡(即珍珠里簡)、女老(即里荖)、奇五律(即奇武暖)、毛老甫洲(即馬著武煙)、奇立援(即奇立板)、丁仔難(即新仔罕)、巴荖鬱(即吧咾吻)、哆朥美仔遠(即婆羅里遠)、屏仔貓力(即珍仔滿力)、抵馬悅(即抵把葉)、打那軒(即打朗巷)■〈不上缶下〉仔歪(即歪仔歪)、抵羨福(即抵美福),與猴猴、踏踏、勿罕勿罕凡二十餘社,未及釐正。
東勢社番者,在濁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蘇澳凡十六社。嘉慶十五年,噶瑪蘭既入版圖,西勢民墾已定,楊廷理乃遣三籍頭人,往丈濁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粵民人開墾,凡二千五百八十三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歸化,益不敢較;於是膏腴悉為民有。通到翟淦與楊廷理議:請總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處所存,給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謂之加留餘埔。仍官為召佃,以三籍頭人為佃首,經理收租,按社計丁而分給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墾成,造冊詳定其制: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釐四毫七絲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加禮遠社(距城十六里),通事一,土目一。流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掃笏社(距城十四里),通事一,土目一。芭荖鬱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歪仔歪社同。貓里府煙社(即馬荖武煙,距城十五里),土目一。南搭吝社(即馬魯煙,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武罕社同。打納美社(即打納美同)。打那岸社(即打朗巷,距城二十里),土目一。猴猴社(距城二十五里),土目一。其澤簡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泉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三百八十三甲四分八釐九毫三絲六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額納番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奇武荖社(距城二十五里),通事一,土目一。里腦社(即里荖,距城二十里),土目二。婆羅新仔宛社(距城十六里),土目二。粵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一百三十五甲四分零七毫,八斗三升一合五勺二杪,酌社一。珍珠美簡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以上東勢番十六社,通事三人,土目十九人,番丁男婦三千三百零七口,無總理,即以三佃首、一社丁約束之。
西勢社番者,在獨水大溪之北。自溪北至烏石港凡二十社。未入版圖之先,茹毛飲血,蓬髮露體,男女莫別,婚姻無時,野合擇配,聽人自便;不識五倫,不諳歲次,以花開紀四時,打牲為恆業。間有漢人教之耕種稻穀,以為寶貴,以短刀代犁鋤,並無牛隻。閒織樹皮,僅蔽下體。其富者,惟知蓄積蝦米花布。又俗重金鯉魚,以銅線編成,形如新月,佩之出入,群以為豔羨矣。不重銀錢,與人無犯。各社自立頭人,不相統屬。嘉慶元年,漢人吳沙率眾入蘭,佔墾西勢,各社首被侵殆盡。十五年歸沐王化,始赴官控理;已為民人先報陞科,不能給還。知府楊廷理乃舉漢人為各社總理,設立通事土目,約束社眾,造報丁冊,教以人事,■〈艹稚〉髮著衣,始知置備耕牛農椇,漸通漢人語言,亦知愛重銀錢,烹調飲食矣。惟倫常、祭葬、婚姻尚沿舊習。哆羅美遠社(距城十二里),通事一人,土目一人。打馬煙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人。奇立板社(距城十里),土目一人。麻裏目罕社(距城十里),番耆一。擺離社(距城五里),土目一人。珍仔滿力社(距城五里),土目一人。抵美福社(距城六里),土目一人。流流社(距城二里),土目一人。麻芝鎮社(距城四里),番耆一。新仔罕社(距城四里),土目一人。抵美抵美社(距城八里),土目一人。踏踏社(距城八里),土目一人。高東社(距城八里),番耆一。打那岸社(距城八里),土目一人。奇武暖社(距城六里),土目一人。奇蘭武蘭社(距城十二里),土目一人。辛仔羅罕社(距二里),土目一人。棋立丹社(距城十四里),番耆一。抵把葉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人。抵美簡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人。以上西勢二十社,番通事一人、土目十六人、番丁男婦二千二百餘口。以番總理一人、社丁一人管束之。
嘉慶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奏:『噶瑪蘭東西勢社番,前皆不諳耕作,是以埔地聽漢人佔墾。邇來與漢人相習,日久漸知耕種;惟番性愚,不知積蓄,恐荒埔分盡,地不加闢,將來社番生齒日繁,未免生計日絀。是以楊廷理原議:大社周圍加留餘埔二里,小社加留餘埔一里。茲據鎮道府議:請東勢幾穆撈等十七社,令通事、土目將社番自耕田園栽樹為內界,不許漢人贌耕。其加留餘埔一里、二里之外,亦栽樹為外界,准贌給漢人開墾,呈官立案,按年完納番租,免其陞科。其西勢哆囉美遠等二十社,群處沿海一帶沙崙之上。西勢番埔,久為人民開墾,不能再留餘埔,應將現在沙崙餘埔自烏石港口起,至東勢界止,約長三十餘里,寬一、二里不等,永為西勢番業,不許民人過溪越墾。如番社人少,情愿贌給民人開墾,亦照東勢之例,呈官入案,完納番租,免其陞科。庶東西番社各安其業,日久相安』。奏入,上許之。西勢加留沙埔久未及行;道光元年,署通判姚瑩乃督西勢番總理林興邦、社丁張金標、通事八寶籠,會同各社土目勘定,自烏石港起至東勢濁水溪止,沙崙埔六百二十四甲四分一釐七毫二絲。除原存奇立板、貓里霧罕、流流等社地及各社番自田一百二十八甲七分零外,實存沙埔地四百九十五甲七分零二毫八絲。西勢大小二十社,統計番丁二千二百七十四口,按丁分配。每丁得地二分一釐七毫七絲。定明界址,分交各土目收掌,並繪造圖冊詳司,其制乃定(「東槎紀略」)。
·津梁
抵美福橋:在廳東南六里,通茄冬林路。長三丈、高丈餘。
鼎橄社橋:在廳東南二十五里,通奇力簡路。長三丈。高五尺。
里荖橋:在廳東南二十五里,通馬賽、蘇澳大路。長四丈高一丈。
馬賽橋:在廳東南三十五里,通蘇澳要路。長二十丈,高七、八尺。
三角橋:在廳南八里,通羅東路。長五丈,高丈餘。
東勢二結橋:在廳南八里,通羅東路。長三丈,高八尺。
東勢四結橋:在廳南十一里,通羅東大路。長四丈,高一丈五尺。
五結橋:在廳南十五里,通奇力簡、蘇澳路。長四丈餘,高一丈五尺。
羅東南門橋:在廳南二十里,通冬瓜山路。長二丈,高六、七尺。
打那美橋:在廳南二十三里,通冬瓜山路。長二丈,高五、六尺。
員山仔橋:在廳南二十四里,通員山隘一帶,為入山採樵要路。長七丈,高二丈。
打那岸橋:在廳南二十六里,通珍珠裏簡路。長五丈,高丈餘。
珍珠裏簡橋:在廳南二十六里,通馬賽大路。長五丈,高一丈餘。
冬瓜山橋:在廳南三十里,通馬賽、蘇澳大路。長十丈,高一丈八尺。
新店橋:在廳北二里,通四圍至頭圍大路。長二丈,高八尺。
四圍橋:在廳北五里,通三圍要路。長五丈,高丈餘。
公埔橋:在廳北九里,通三圍大路。長四丈餘,高一丈。
三圍橋:在廳北十二里,通二圍大路。長二丈,高五、六尺。
二圍橋:在廳北二十二里,通頭圍大路。長五丈,高丈餘。
頭圍北門橋:在廳北三十里,過街即烏石港口。自北門外下渡頭至此,俱有渡船。此處通北關、嶐嶺諸大道。橋長二丈,高一丈。
——以上橋。
奇立板渡:在廳東十里,為東勢海口大路。其水上通抵美福社,下達濁水溪流官渡。
三鬮仔渡:在廳西裏許,為入山採樵大路。其水上通新城仔,下達船仔頭官渡。
新城仔渡:在廳西二里,為入山採樵大路。其水上通七結,下達三鬮仔官渡。
七結渡:在廳西五里,為入山採樵大路。其水上通金包里股,下達新城仔官渡。
金包里股渡:在廳西七里,為入山採樵大路。其水上通叭哩沙喃,下達七結官渡。
溪洲渡:在廳南七里,即濁水溪,為入叭哩沙喃大路。過渡數里,有把總汛。其水上通叭哩沙喃,下達清水溝官渡。
清水溝渡:在廳南八里,為東勢清水溝、鹿埔一帶大路。其水上通溪洲,下達二結官渡。
二結渡:在廳南八里,為羅東大路。其水上通清水溝,下達三結官渡。
三結渡:在廳南十里,為奇力簡、蘇澳大路。其水上通二結,下達茅仔寮官渡。
茅仔寮渡:在廳東南十一里,為東港大路。其水上通三結,下達加禮遠港官渡。
奇力簡渡:在廳南二十六里,為加禮遠、蘇澳諸大路。其水上通冬瓜山,下達加禮遠港口官渡。
船仔頭渡:在廳北一里,為頭圍水、陸大路。其水上通三鬮仔,下達下渡頭官渡。
下渡頭渡:在廳北三里,為淺澳、大堀透頭圍大路。其水上通船仔頭,下達大堀官渡。
大堀渡:在廳北十二里,為豬母乳寮透頭圍之路。其水上通下渡頭,下達豬母乳寮官渡。
豬母乳寮渡:在廳北三十里,為頭圍大路。其水上通大堀,下達烏石港官渡。
——以上渡。
·水利(水圳、堤岸)
陂頭圳:在廳東南二十五里。寬八尺,長四百餘丈,在珍珠裏簡社邊大溝(即透加禮遠港之羅東溝)。其圳由民人攤資合作,截築陂岸,攔蓄羅東溝上流下潟之水,灌溉陂頭莊至隆興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築,聽該地戶按畝鳩資。
冬瓜山圳:在廳東南三十里。寬八尺,長六百餘丈;乃民人合就山址開成圳道,引山腳大陂水,灌溉莊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費,聽佃鳩資。
武荖坑圳:在廳東南三十五里。寬一丈,長千丈。乃民人合就坑口開成圳道,截引西畔溪水,自坑口過民壯圍、火燒圍、至南興廣興諸莊,灌田約一百餘甲。每年修費,聽民鳩資。
馬賽圳;在廳東南三十五里。寬七、八尺,長八百餘丈;乃民人合就是地開成圳道,截引武荖坑東畔溪水,自坑口至此,灌田約一百五十餘甲。每年佃戶貼納圳長水租谷,以為修築之資。
金大成圳:在廳南十里,因醵金成事得名。寬二丈四尺,長二千餘丈。其圳從西勢三鬮二深溝莊溪墘開成長道,截引東西勢交界之濁水溪流,灌田自三鬮二深溝起,經四鬮二、四鬮三、民莊圍、一結、二結、南興莊、破土份至大奇尾、奇立板等莊,約計九百餘甲。每年佃戶按甲貼納圳長租谷,以為修費。
羅東北門圳:在廳南二十里。寬二丈餘,長千餘丈。其源在羅東西北之北成莊東螺社邊,因平原中沸泉匯合成溝;乃導之由竹仔林、羅東口、五結尾、打那岸,至鼎橄社港,約灌田二百餘甲。每年修築水欄,聽民就各莊攤資。
羅東南門圳:在廳南二十里。寬六、七尺,長千餘丈。其源在羅東西北之鹿埔阿里史社頭,因平原山泉成溝,長一里許,至羅東街南門。居民遂接開水圳,自阿裏史引至羅東、十六份、陂頭,約灌田一百餘甲。其每年修補,聽民攤需。
順安莊圳:在廳治二十一里。寬二丈或丈餘不一,長一千五百餘丈。其源在鹿埔龍目井,沸泉四散,彙流成溝。居民因自井引入順安、打那美、四十份,至貓里甫煙、珍珠裏簡諸莊,灌田約三百餘甲。每蓬修理,民自鳩資。
員山圳:在廳南二十五里。寬八尺,長一千二百餘丈。其源在員山榕樹門平原中低處湧出。居民因就地合開成圳,自榕樹門引流至八寶南昌圍太和莊,灌田約二百餘甲。每逢修築,民自鳩資。
金結安圳:在廳西南十里,以醵金結契修築平安得名。其圳寬二丈四尺,長四千餘丈。從西勢大鬮三溪墘開成,截引叭哩沙喃出口之溪水,順流而趨,自大鬮三起,經魚鰍斗、員山、金結、七結、六結、五結、四結,至廳治西門濠溝復分兩支:一由溝濠過南門轉東門,出一結、二結,接民壯圍之三結、四結、五結、六結、七結,至流流等莊止。一由濠溝繞北門,出三結透下渡頭,至郎君地、公勞埔、十三股等莊止。二處約灌田一千七百餘甲。每年各佃按照引灌遠近,貼納圳長租榖,以為修理之需。
金復興圳:在廳西南十二里,因醵金興修得名。其圳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從溪洲莊溪墘,開接葫蘆堵小溪水,灌溪洲田約一百餘甲。每年各佃貼納租榖,以為圳長修築之費。
萬長春圳:在廳西南十五里,因春興作得名。其圳寬二丈四尺,長三千餘丈。從東勢鹿埔溪墘開濬,截引小叭哩沙喃溪水,中分兩支:一從北轉東,自清水溝經頂一結、頂二結,至頂三結止。一從正東,由歪仔歪、田心仔、竹林仔、頂四結、頂五結、埽笏、茄荖標,至下八結、九十二、一百甲、大埔、榕仔腳、茅仔寮等莊止,約灌田九百餘甲。每年各佃貼納租谷,以為圳長修費。
大湖圳:在廳西十二里。寬丈餘,長二百餘丈。其圳由民合開,引接大湖山腳大埤水,灌溉本莊田約一百五十餘甲。各佃每年貼納圳長水租,以為修圳填補埤岸之需。
四圍二結圳:在廳西北四里。寬八尺,長六百餘丈。其源在梅洲圍腳,沸泉納溝溢而成流。居民因鑿圳引接,自二結而一結、而四圍橋頭,約灌田二百餘甲。每逢修費,聽民自鳩。
辛仔罕圳:在廳北三里。寬八尺,長六百餘丈。由民合開溪墘圳接引西勢大溪水,灌本莊及淺澳莊田約一百餘甲。各佃每年貼納水租,以為圳長修築之資。
四圍圳:在廳北六里。寬八尺,長千丈。由民合開,上引大坡水,自大坡至四圍及馬麟社、踏踏莊止,約灌田二百甲。每年修築,聽民自鳩。
·海防(港澳、港汊)
烏石港:口小,春、夏間有內地小商船。
加禮遠港:只本地小駁載。
蘇澳:口大,尚無大商船到港。左為南風澳,右為北風澳。
附考
烏石港在頭圍汛,離廳北三十里。其水從廳治東北淺澳接大溪流北行十里,至大塭口,匯小港眾流,逕頭圍而入海。口窄、礁多,隨風轉徙。未設官以前,每年三月杪至八、九月,常有興化、惠安漁船遭風到口;樑頭不過四尺及三尺五、六寸,裝貨二百餘石,前來寄椗。自設官招商後,疏通土產米谷;一面順載日用貨物,於地方各有裨益。惟港道難行,不能照鹿耳等口大號商船可以配運官谷。現於道光六年,奉文開設為正口,仍准免行配運。「石港春帆」為蘭陽八景之一。烏石港倣照澎湖設立尖艚商船之例,由興、泉等處額編小船三十只,赴蘭貿易。其船隻准由內地五虎門及蚶江正口廳員掛驗,蓋用口截,在地設立行保。保結仍將舵水人數貨物填注單內,到蘭原議由廳查驗相符,始准入口貿易。蘭地亦設立行戶認保。返棹時仍將米貨填軍,歸原處掛驗入口。
烏石港口岸,原議照鹿耳門鹿港同知澎湖通判成例,歸噶瑪蘭通判專管(嘉慶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奏稱:該鎮道所議烏石港口責成縣丞、千總就近稽查之處。查臺灣海防事宜,均責成同知通判管理;噶瑪蘭既有通行之海口,應照鹿港、淡水各同知及澎湖通判現辦章程,責成通判專管。其守口汛弁,專司稽察匪類,以專責成。部議以港口責成千總就近稽查,其海防事宜責成通判專管,均係實在情形,應如該督所請辦理。奉旨:依儀,欽此)。道光六年,仿淡水八里坌章程,改歸頭圍縣丞管轄(總督孫爾准奏稱:蘭有加禮遠、烏石港兩口,相距十餘里。凡船到加禮遠港,必由烏石港經過。祗須將烏石港設為正口,其加禮遠毋庸再設口岸。該處迫近頭圍縣丞衙署,離蘭廳尚有三十餘里,向由廳員派辦丁胥,稽查出入。今請將烏石港口仿照八里坌章程,統歸頭圍縣丞管轄,會同千總查驗,按月冊報。遇有失察等事,即將該縣丞、千總各職名開參。奉部覆准行知,以九年六月辦起)。
烏石港沙汕之外,即系大洋深水。查蘭屬洋面,與通臺南北異風,潮汐反■〈日凡〉。緣北來有雞籠泖鼻之險,南去萬水朝宗,落漈不遠。每遇船隻入蘭,必依島嶼而行。否則東風一扇,便如弱水傾舟矣。又如內地商船,必候南風順渡;及至泖鼻,又須另候北風,方得入蘭抵港。故創始章程內,謂其難於巡緝,毋庸議設水師哨船。惟每屆南風盛發之際,內地白底艍、烏艚等盜舡常有竄入游奕,則責成艋舺營水師守備於每春、夏季巡哨之便,駕坐本營哨船,赴該港外洋常川巡哨,遇盜兜擒。
加禮遠港,離城東二十八里。其水從虎頭山發源,六里由紹興莊、八寶、十三份、太和莊過冬瓜山,五里轉珍珠里簡、奇武荖,八里出奇擇簡、婆羅辛仔宛至港入海。港口左右即係大洋。港口之水較烏石港口計深三尺,並無暗礁。三、四百石之米船,可直收入沙岸,士人謂之東港;以泛粟。從東南流而出者皆聚於此,其由西北流而出者則囤寄於頭圍,因以烏石港為西港。其實加禮遠口,右則內通於蘇澳,左則外達於頭圍,最為蘭中扼要門戶,不獨羅東一小聚落之咽喉也。初議築臺、架砲,以杜窺伺;至道光五年,改暫緩築。現自新添營制時,建有兵房七間,年派額外一員,帶兵三十名,在港輪防,以重守禦。
蘇澳離城南五十里,為蘭界東勢之盡頭;澳口即深水外洋。該澳內寬外窄,中有石礁鎖束,左為北風澳,右為南風澳,皆可避風湧。當春、夏間,內地漁舟、小商艇,亦有收泊於此者。相其口道,似較便於烏石港;然人煙未能稠密,諸船亦不甚往來也。相傳自明嘉靖四十二年間,林道乾寇海,曾踞數月;以夥伴病損過多,始行徙去。今自嘉慶二年春,洋逆蔡牽攏靠沙崙,上岸打掠;十二年秋,朱濆謀佔為巢,來此竄泊;至十五年夏,尚有賊幫再來遊奕。而其間又有林■〈日耎〉結匪勾番,偽號千歲者。設非附入版圖,則煙瘴雖除,而萑苻終未艾也。現以道光五年,安設弁汛,在澳巡防。該澳西南岸逼近斗史、大老閣諸生番社,仍設有隘寮,民人自為募丁防守。由水而南更數里有一大窩,深廣不可以丈計,號曰東澳。再陸行百五十里,或舟行西南六、七十里,有七社番黎,名曰奇萊。近有漢人到墾其地,而諸番亦往附之。「蘇澳蜃市」亦蘭中八景之一也。
海道之險有三:廈門至鹿耳水程十二更,至鹿港七更。五虎門至八里坌六更。更各六十里。雲天汪洋,方面難識,全憑舵工捧指南針,以候風信、定趨向。子午稍錯,南犯呂宋或暹羅、交趾,北則飄蕩不知所之。其險一也。舟至大洋,不過颱風,可以無患;受患多在港口。如澎湖溝有岩石,鹿耳門左右夾鐵板沙,五虎門山風閃拂,八月後正月前即難行。番■〈土穵〉、王宮兩口不寬深,其地偏僻,海口皆有沙線攔截。舟至港門下椗,風帆未收,風浪突起,即被沙裂。其險二也。海洋中有紅水溝、黑水溝,海水皆碧紅,黑、二色,終古不淆。而黑水溝尤險,廣百餘里,袤長莫溯其源,極深無際,波濤瀠洄;舟至此,桅篷俱動。其險三也。航海者必釋船擇人,並擇載。
船欲其大,又欲其堅。大則可以禦風潮,堅則可以抵沙石。舵工、水手必諳港道、明針路。其負債太重、極窮無賴、樂禍幸災者,不可不防。船大而固,舵工老幹,載七、八分貨物。其先不必急,俟出海(船上主政名出海)請登舟乃行。其後不可緩,船抵港門下椗,即雇小船登岸。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士君子一行作吏,出處進退,皆平心任運。至於海上往來,尤宜行所無事,絲毫不庸勉強(「問俗錄」)。
馬賽港:離城南四十里。其下即深水,不可以泊舟。左十餘里為加禮遠口,右五、六里為蘇澳,皆有兵汛。該處非停泊之所,雖其上有港口莊,亦但籬落數間而已。再上岸里許,人煙漸聚,為馬賽莊,乃當日淡水流番之所居;近亦有民人耕種於其地焉。
抵美福港:離城南七里。從芭荖鬱、擺離等處平陽中小水眾合,三里至三角莊歸港,東行里許,由民壯圍五里入抵美福莊、茄冬林,五里至奇立板、三角潭,與過嶺港合。
過嶺港:離城東一百五十里。從粿寮仔與大溪分支,折海崙腳,南行十里,與東勢之濁水溪合流,六里至加禮遠港入海。
辛仔罕港:離城北五里。從四圍大埤口平陽中發源,七里由茅埔繞轉而行,三里合奇武蘭港。
奇武蘭港:離城北十里。從四圍山腳平埔中出泉,六里至公埔,合眾小泉,繞三十九結番割田,八里達奇武蘭、洲仔尾,納辛仔罕小港水,又二里,東出大塭口,合烏石港水入海。
二圍港:離城北二十里。自擴仔山發源,三里出二圍,經港仔墘莊,又三里至奇立丹,納湯圍小港水,東行十里,透大塭口,會烏石港水入海。
·舖遞
蘭廳舖五:
蘭城舖:在廳治北門外。
沙崙舖:在廳北十二里。此兩舖額設舖司各一名,遞夫各四名。
烏石港舖:在廳北三十里,渡溪即頭圍。
北關舖:在廳北四十里。
嶐嶐舖:在廳北六十里。與淡水廳東北三貂社交界,二十五里。由烏石港至此三舖,額設舖司各一名,添設遞夫各八名,工食火炬銀年就額徵餘租項下動支報銷。
附考
由淡入蘭道里記:艋舺街五十里至暖暖。艋舺東行十里錫口,有街市,五里南港入山,沿山屈曲。其港水上自三貂內山流出暖暖,下達滬美。此處亦有舟,十里可到水返腳。水返腳者,臺北盡境。從此轉折而東,為山海後徑。蘭地四時多煙雨,山嵐瘴霧,至此而陰晴一變。小村市有外委汛。更由天山嶺,迎日東行十五里為一堵。北過五堵、七堵、八堵,凡十里至暖暖。其地在兩山之間,俯臨深溪。土人伐木山中,作薪炭枋料,有小舟順西南流,載往艋舺諸處。居民舖戶皆編籬葺草,甚湫隘。每歲鎮道北巡至此,近亦設有舖舍矣。暖暖五十五里至魚桁仔。迎日東行二里許,稍平,廣可三百餘畝。三里至碇內渡溪北岸,更東行二里楓仔瀨。復過溪南岸,東行三里至鯽魚坑。過渡沿山二里伽石,路甚險窄,開蘭始鑿。二里至嶺下,俗云三貂仔,有汛。四里苧仔潭,過渡一灣深綠,舟行如駛。兩頭皆有店可尖宿。三里則三貂嶺,盤曲磴而斜上,凡八里。至其巔,頗險滑,肩與幾不能進;草樹蒙翳,仰以見日,下臨深磵,惟聞水聲撼地,終日如雷。藤極多,挽之長數十丈。時有海棠花叢生路側。嶺頭俯瞰大小雞籠,東南海波洶湧,觀音、燭臺諸嶼,八尺門、清水溝、跌死猴坑、泖鼻諸險,皆瞭然如掌。蓋北路山之最高者。下嶺八里牡丹坑,六里粗坑口,過渡八里頂雙溪,有渡。又八里至魚桁仔,館舍在田中央。魚桁仔六十五里至頭圍,有溪。八里為下雙坑,過渡遠望坑,有民壯寮。里許至三貂大溪,淡蘭分界;西屬淡水,東屬噶瑪蘭。過溪迆北轉東,近嶐嶐嶺為嶐嶐鋪,歲有千總輪防於此。由溪至半嶺八里,再四里草嶺、十里下嶺,山上望見海中,龜嶼高平相埒,首北而尾南。一轉為大里簡、民壯寮。龜嶼適與之對,則山後矣。民壯寮自牡丹坑至烏石港,計有五所,初以防生番、護行旅,今則生番遠跡,坐享隘田、抽克行資而已。自此皆東面海,為蘭北境,無田盧。沿海依山南行十里番薯寮,七里大溪,五里硬枋隘寮,裁而復設。四里北關,有外委兵房,即北關鋪。八里烏石港,水自叭哩沙喃至此入海。港口沙線一道如蛇,形勢家以為與龜把口。土人建真武廟以鎮之。港門春開秋塞,乘南北風為啟閉。南風則內地及雞籠、艋舺郡中澎仔船陸續進口,以通百貨。上有砲臺、塘兵,以防海寇,為烏石港鋪。更二里入頭圍,人煙浸盛,街市喧闐。縣丞署在南,守備署在北。廳置常平倉,按給戍兵月餉(以上參「東槎紀略」)。頭圍三十里至蘭城。一路山形地勢,彎如弓背。由縣丞署口過渡,南行五里為二圍,十里旱溪,出硯石,然不堅潤。三里沙崙鋪,二里四圍,八里新店,二里蘭城鋪。城外渡船頭有小舟,來往頭圍亦三十里。蘭城五十里至蘇澳,東行三里民壯圍,七里奇立板。又南行十里羅東,一小聚落,設巡檢一員暫駐城兼司獄。東南行六里利澤簡,有隆恩莊在焉。六里猴猴莊,三里馬賽,十里南關,有把總汛。再五里出車路口,為東勢盡頭,即蘇澳,有街市居民,五方雜處。
·關隘
南關:在廳南四十五里,近通蘇澳,為東勢盡頭。原議建關一座,以為東方鎖鑰。嗣因新添營制,蘇澳有汛,議於蘇澳建築砲臺、土堡,將澳汛兵房改置於此。以南關與蘇澳只一嶺毗連,易於稽察也。
北關:在廳北四十里,高山險峻。由山腳至海濱約二百步,大石鱗列,天生門戶。北通三貂嶺,南趨烏石港,為全蘭咽喉。嘉慶二十四年,通判高大舖奉准建關一座,橫直各十二丈,高四尺,厚三尺。週圍四扇,橫直共四十六丈八尺。圍牆地基長一百零八尺,橫八尺,高四尺,厚三尺。城樓、垛坎、馬道、階級俱備。內有兵房九間。派外委帶兵防守,專司啟閉,盤詰奸究。「北關海潮」,為蘭八景之一。
——以上關。
正西
枕頭山隘:距廳西六里,在枕頭山後,通生番內界,募隘丁十名。
穎廣莊隘:距廳西七里,在穎廣莊後,通生番內界,募丁九名。
大湖隘:距廳西十二里,在大湖山前莊,後通生番山界,募丁十二名。內另開一路,從內山行走可通淡屬艋舺、大坪林,係泉籍分得地界。
內湖隘:距廳四十五里,在內湖山前,通生番內界,募丁六名。
叭哩沙喃隘:距廳西三十里,在番〔玉〕山前,重溪環繞,過山即額刺「王」字生番,最為險要,募丁十二名。內另一路從鹽菜甕、番玉山腳,可通竹塹、九芎林,系粵籍分得地界。與大湖內山一條,皆開蘭事宜中所謂預籌進山備道,以策應緩急者也。
西北
三鬮仔隘:距廳西北五里,在三鬮莊後,通生番內界,募丁八名。
大埤隘:距廳西北十里,在大埤右,通生番內界,募丁八名。
正南
擺燕山隘:距廳南十二里,在擺燕山前,通生番界,募丁八名。
鹿埔嶺隘:距廳南二十五里,在鹿埔嶺下,通生番界,募丁十三名。
員山隘:距廳南二十五里,在員山莊,通生番界,募丁十名。
馬賽隘:距廳南三十里,在馬賽莊,通生番界,募丁十二名。
施八坑隘:距廳南四十里,在施八坑口,通蘇澳路,募丁十二名。
西南
葫蘆堵隘:距廳西南十六里,在葫蘆堵莊後,通生番界,募丁六名。
泉大湖隘:距廳西南二十五里,在泉大湖山前,通生番界,募丁十三名。
正北
四圍隘:距廳北八里,在四圍莊後,通生番界,募丁六名。
柴圍隘:距廳北十里,在柴圍左,通生番界,募丁五名。
三圍隘:距廳北十二里,在三圍左,通生番界,募丁五名。
湯圍隘:距廳北十七里,在湯圍左,以溫泉得名。通生番界,募丁八名。「湯圍溫泉」,乃蘭中八景之一,但其水熱,多泡傷禾稼。
白石山腳隘:距廳北二十里,在白石山下,通生番界,募丁十名。
金面山隘:距廳北二十五里,在金面山下,通生番界,募丁八名(各隘丁口糧,詳定各由附近田甲內勻給,毋庸官為經理)。
——以上隘。
叭哩沙喃口:俗乎民壯圍,在廳西南二十二里。內八里到生番山界。其中田園平曠,溪水回環,有茅埔圍、蔡八圍、和興圍、舊圍、新圍、月眉圍、樟栳圍、簡天送圍諸地。
車路口:距廳南四十八里,在黃草嶺腳糞箕湖下,以車行得名。進口即蘇澳。
附考
噶瑪蘭地勢,東面海,西、南、北三面皆山,所在生番出沒。自設官後,沿山次第設隘,以壯丁守之;猶有生番逸出殺人。今則防堵益密,林木伐平,沿山皆成隘田。自三貂入蘭,首境為遠望坑,民社寮在焉。始用以開道,繼以護送行人。至大里簡以南,乃沿山設隘,各有田園數十里,以為口糧。北自梗枋,南至施八坑,不過棄界外數百甲畸零之地,免其陞科。隘丁貪利,盡力守之,而蘭民庶無番患焉(「東槎紀略」)。
內山生番嚐殺,舊曾擁出為亂。朝廷命就交界處,築土牛為界,丈給隘租數千石,建隘寮、選隘丁防守,著通事、隘丁首統管(皆山前乾隆丁未以後事,而噶瑪蘭仿之)。厥後閩、廣人越界墾荒,漸漸侵迫番境,被其刺殺者無算。然則守隘勿禁乎?曰:「否」。界失則隘失。昔之土牛已成腹地,離番數十里。然則隘租虛糜乎?曰:「否」。隘租被漢奸鯨食,存者不過十之二。然則隘丁絕無乎?曰:「有」。農人耕耘收穫,漢、番合力,輪流護衛軍工匠人制料,隘丁按日防守。舊有隘租者給隘租,無隘租者別籌火食,官不為理,民未嘗不自為理,因無事時疏不及防,被其戕殺耳。勘移隘口,添設隘寮、清理隘糧、選充隘首、稽查隘丁、理番廳之責。民命攸關,不庸疏忽也(「問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