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法
宋代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文官至中大夫,原该升转至侍从官阶的太中大夫,但依法必待官职达到侍从格,方许升转;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必待拜相,方许转行特进。武官至武功大夫,须建立军功,方许转至横行官阶的右武大夫。后妃亲属按恩例得官,只能转至训武郎;吏人年劳出职,只能转至承直郎或从政郎。
【检索止法 ==>】 古籍全文检索:止法
全站站内检索:止法
- 刘克庄
- 刘辰翁
- 刘连捷
- 刘丽川
- 刘步蟾
- 刘时中
- 刘时举
- 刘体纯
- 刘体乾
- 刘伯正
- 刘伯庄
- 刘伯林
- 刘伯温
- 刘希夷
- 刘希尧
- 刘含芳
- 刘亨安
- 刘库仁
- 刘应节
- 刘应麟
- 刘没铎
- 刘完素
- 刘牢之
- 刘良佐
- 刘灵助
- 刘奉世
- 刘武周
- 刘玱琳
- 刘坤一
- 刘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