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
1007—1078
北宋和州历阳(今安徽和县)人,字立之。举进士,签书益州判官。嘉祐初,黄河复决商胡,以权三司盐铁判官前往行视,遂采摭黄河事迹、古今利病,著为《河防通议》,治河者守以为法。擢淮南转运副使,以茶禁害民而官获利无几,著《茶法要览》,请罢榷茶而行通商法。历户部判官、京西北路转运使、知沧州,熙宁中判都水监,出为江淮发运使。勤于职事,喜藏书,尝以所集《都水记》、《名山记》凡三百卷上神宗。著作不传。
【检索沈立 ==>】 古籍全文检索:沈立
全站站内检索:沈立
- 遂溪事件
- 孳生监
- 孳牧所
- 孽牧草场
- 曾
- 曾几(幾)
- 曾子
- 曾元
- 曾布
- 曾申
- 曾巩
- 曾朴
- 曾孙
- 曾钊
- 曾英
- 曾参
- 曾怘
- 曾点
- 曾鉌
- 曾衮
- 曾铣
- 曾晳
- 曾觌
- 曾铸
- 曾鲁
- 曾棨
- 曾翚
- 曾廉
- 曾慥
- 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