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高等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用以计算学生学业成绩的一种制度。显示每一学科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的质量。计算方法是:根据成绩的分数或等级,规定不等的积点;以每门学科的学分数乘以积点,得出这门学科的积点数。学年成绩是一学年各门学科的积点总和,毕业成绩是各学年各门学科的积点总和。积点数规定不一。例如采用四等级评分制的,其积点数是:优(4.00),良(2.00),及格(1.00),不及格(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