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谓补贴交纳(息钱)。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除已有人承买交业外,并特给还未足者,许贴纳收赎,仍不限年。”《宋史·食货志下五》:“是时数年间,有司以京师切须钱,商人旧执交引至场务即付物,时或特给程限,踰限未至者,每十分復令别输二分见緡,,谓之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