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疡医大全

> 卷三十五 诸疮部(下) 疣门主论

疣门主论

经曰∶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上脘五寸,虚则生疣,(疣与 同,疣音休,俗乎鸡眼子是也。)小者指痂疥,取之所别也。 薛立斋曰∶疣属肝胆少阳经风热血燥,或怒火肝火,或肝客淫气所致。盖肝热水涸,肾气不荣,故精亡而筋挛也,宜以地黄丸滋肾水以生肝血为善。若用蛛丝缠、螳螂蚀、着艾灸,必多致误。大抵此证与血燥结核相同,故外用腐蚀等法,内服燥血消毒,则精血愈虚,肝筋受伤,疮口翻突开张,卒成败证矣。 《正字通》云∶疣小者,俗谓之瘊子。

返回目录 >> 《疡医大全》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