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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选要

> 卷下 药忌

药忌

用药之法,如执权衡。若大势已退,仍用悍霸之药,为诛伐无过,失《内经》之旨矣。如败毒散,有表症者宜之,多则损气。流气饮,气结胸满者宜之,多则败血。内补十宣散,在冬月可助内托之功,能移深居浅,然燥荣泻卫之药太多,在夏月及虚之甚者勿用。五香散肿疡时用之,似有畅达之理,溃疡时用之,则犯重虚之戒。护心散能解丹石之毒,若不因此,及老年病深症惫者禁用。蟾酥等丸,皆有砒 之辈,乃取汗之峻剂也。治初起寒热拘急,疼痛脉沉细者,为毒瓦斯内陷者宜用。若身热脉洪,及已溃者,禁与。玉枢丹为下毒之药,无取脓之功。而体虚者已成者,勿用。垣云∶一经受病,止责其一经,不可干扰余经,如流气饮通行十二经,则诸经皆为所损矣,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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