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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心法要诀

> 卷十六 遗毒

遗毒

遗毒禀受结胎先,无皮身赤未易痊,肌肤红点次斑烂,染受尚可禀毒难。 【注】此证系先天遗毒于胞胎,有禀受、染受之分。禀受者,由父母先患杨梅,而后结胎元,婴儿生后,则周身色赤无皮,毒攻九窍,以致烂斑,患此难愈,百无一生。染受者,乃先结胎元,父母后患杨梅,毒瓦斯传于胎中,婴儿既生,则头上坑凹,肌肤先出红点,次发烂斑,甚者毒攻口角、眼眶、耳鼻及前阴、谷道破烂。初宜人中黄细末三五分,土茯苓煎汤调稠,日用二三服。肿用太乙紫金锭水磨涂之。破烂者用黄柏蜜炙为末撒之,干用香油调搽。投药应效者,后服二黄散,十中可保三四。若毒延遍身,日夜多啼,不吃乳食者,属毒甚气微,终难救治。 二黄散 黄连慈菇(各二钱) 甘草(生,一钱五分) 牛黄(七分) 上为细末,每服三分,蜜汤调服。 【方歌】二黄散治遗毒方,胡连甘草牛黄,山慈菇研为细末,每服三分加蜜汤。 太乙紫金锭(见胸博脾发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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