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焦竑条上七议,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
公元1593年 九月
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焦竑条上七议,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
《罪惟录》列传卷十八《焦竑》:“焦竑,字弱侯,南直江宁旗手衙人,以贤书讲学崇正书院。万历己丑(1589),廷对第一,授修撰。二十一年,大学士陈于陛请修国史,意属竑,竑辞不可。因条七议,略曰:‘建文、景泰二朝,向无专纪,即景帝位号已经题复,而实录犹然附载,孙蒙祖号,弟袭兄年,名实相违,传信何据?此专纪之当议一也。睿宗献皇帝位终北面,犹人臣之称,事属追王,无编年之体,宜如德、懿、熙、仁四祖列载本纪之前,此附纪之当议二也。旧例,大臣三品以上乃得立传,是高门在跖、蹻亦书,而寒族虽夷、鱿不录,何以阐明公道,昭示来兹?则贵贱并列之当议三也。《吾学编》、《名臣录》之类,多载懿行,而巨憝宵人幸逃斧钺。史称梼杌,义不甚然,则善恶并存之当议四也。累朝实录,禀于总裁,苟非其人,牵于爱憎,如谓方正学之乞哀,于肃愍为迎立,以至野史小说,尤多不根,则记载失实之当议五也。凡系史材,必由阁请,而星历乐律,河渠盐铁等,若非专门,难于透晓,剧采择预员之当议六也。国初北平甫下,属大将军收秘书监图书典籍,太常法服祭器仪卫,及天文仪象地里户口版籍。寻从解缙之请,复购民间遗书。今中秘所藏,存者无几,宜责成提学官,岁购故家轶本,一贮翰林院,一贮国子监,以备纂修之用,则考据必周之当议七也。’为粗具凡例事迹,名《献征录》。”《四库全书总目》卷六二史部传记类存目四著录焦竑《献征录》一百二十卷,提要曰:“是书采明一代名人事迹。其体例以宗室、戚畹、勋爵、内阁、六卿以下各官分类标目。其无官者则以孝子、义人、儒林、艺苑等目分载之。自洪武迄于嘉靖,搜采极博。然文颇泛滥,不皆可据。又于引据之书,或注或不注,亦不免疏略。考竑在万历中,尝应陈于陛聘,同修国史,既而罢去。此书殆即当时所辑录欤?”
- 卢植学终辞归,设帐授徒。
- 蔡邕奉敕入京,至偃师,托疾归,作《述行赋》《霖雨赋》。
- 蔡邕作《汝南周勰碑》。
- 荀悦十二岁,能说《春秋》,能诵记,好著述。
- 郦炎十岁,著书十余箱。
- 崔琰生(159—216)。
- 新丰侯单超死,葬礼豪华,后余四侯转横,天下传《五侯歌》:“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
- 赵岐卖饼北海,得遇死友孙篙。
- 皇甫规应公车特征,拜太山太守,讨平叔孙无忌。
- 延笃约六十一岁,作《仁孝论》《与李文德书》。
- 曹操妻卞氏生。
- 崔寔因司空黄琼所荐,拜辽东太守;行道,遭母丧归。
- 皇甫规因零吾、先零诸羌寇扰关中,上疏自效。
- 皇甫规拜中郎将,持节监关西兵,击破零吾、先零诸羌。
- 胡广七十一岁,为太中大夫。
- 朱穆六十二岁,征拜尚书。
- 秦嘉此年前后卒于津乡亭(?—161?)。
- 蔡邕三十岁,作《济北相崔君夫人诔》。
- 边韶拜尚书令,与尚书令周景议奏重征杨秉。
- 潘勖约生于此年(161?—215)。
- 卫觊约生于此年(161?—229)。
- 皇甫规抚降沈氐羌十余万口。
- 朱穆荐度尚,劫奏冯绲。
- 应奉拜从事中郎,随车骑将军冯绲征武陵蛮;桓帝下诏,赐其钱十万、駮犀方具剑、金错把刀剑、革带各一。
- 皇甫规被诬贿赂群羌,上疏自讼;征还,拜议郎;旋遭宦官陷害,坐系廷尉,论输左校;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
- 应奉为司隶校尉。
- 胡广七十二岁,迁尚书令。
- 蔡邕三十一岁,见王延寿《鲁灵光殿赋》而辍翰。
- 王延寿约二十岁,至鲁,作《鲁灵光殿赋》又因异梦,作《梦赋》自励。
- 郦炎十三岁,与王延寿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