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僧佑:《出三藏记集》卷第十一载僧睿法师《十二门论序》说:“《十二门论》者,盖是实相
公元423年 本年
[7]僧佑:《出三藏记集》卷第十一载僧睿法师《十二门论序》说:“《十二门论》者,盖是实相之折中,道场之要轨也……是以龙树菩萨开出者之由路,作十二门以正之。
正之以十二,则有无兼畅,事无不尽。事尽于有无,则忘功于造化;理极于虚位,则丧我于二际。然则丧我在乎落筌,筌忘存乎遗寄,筌我兼忘,始可以几乎实矣。几乎实矣,则虚实两冥,得失无际。冥而无际,则能忘造次于两玄,泯颠沛于一致,整归驾于道场,毕趣心于佛地。恢恢焉,真可谓运虚刃于无间,奏希声于宇内,济溺丧于玄津,出有无于域外者矣。”
- 本年重要作品:。
- 文:范仲淹《朝贤送定惠大师诗序》、欧阳修《与石推官第一书》、欧阳修《与石推官第二书》、石介《答欧阳永叔书》。
- 诗:欧阳修《送贾推官赴绛州》、欧阳修《送张屯田归洛歌》、欧阳修《寄题嵩巫亭》、欧阳修《送张如京知安肃军》、欧阳修《送威胜军张判官》、苏舜钦《和韩三谒欧阳九之作》、石介《河决》、石介《西北》。
- 戊子(九日),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上所定王公国名,请自今封建王公,自小国升次国,次国升大国,其宋、赵、梁、寿如旧制,不以封。
- 己酉(三十日),纠察刑狱胥偃言:权知开封府范仲淹判异阿朱刑名不当,乞下法寺详定。
- 壬戌(十三日).以校勘《史记》、《汉书》官、秘书丞余靖为集贤校理,大理评事、国子监直讲王洙为史馆检讨。
- 甲子(十五日),命崇政殿说书贾昌朝、王宗道同编次太宗尹京日押字。
- 蔡襄罢漳州职,与弟行之顺昌、富屯,临流饮酒赋诗。
- 丙戌(九日),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范仲淹落职,知饶州。
- 范仲淹既贬,谏官、御史莫敢言。
- 乙未(十八日),贬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尹洙为崇信军节度掌书记,监郢州酒税。
- 戊戌(二十一日),贬镇南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欧阳修为夷陵县令。
- 《四贤一不肖诗》,都人缮写,纸为之贵。
- 己酉(二日),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上《科场发解条制》,下所司颁行。
- 丙辰(九日),以新修乐书为《景祐乐记》。
- 一日,李遵勖序晁迥《昭德新编》。
- 愚尝泛览前史,见有老而好学者,知其性之所乐也。
- 故太子太傅文元晁公,一日具手疏,谈向来道义,继以所著《昭德新编》三策相示。
- 《昭德新编》三卷,宋晁迥撰。
- 著录: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法家类》、郑樵《通志•艺文略八》、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一四、《宋史•艺文志七》、曹学佺《蜀中广记》卷一〇、《四库提要》卷一七七。
- 版本:宋庆元刊本、明嘉靖重刊本。
- 戊子(十二日),翰林侍讲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礼部侍郎冯元,度支判官、工部郎中、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聂冠卿,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等上《景祐广乐记》八十一卷。
- 己亥(二十三日),命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直史馆高若讷、直集贤院韩琦同详定黍尺钟律。
- 丙辰(十一日),左正言、知制诰、史馆修撰宋祁为契丹生辰使。
- 辛未(二十六日),三司使、刑部侍郎程琳为吏部侍郎。
- 丁未(三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翰林学士丁度、权御史中丞张观同考课诸路提点刑狱。
- (辽兴宗重熙五年)壬子(八日),御元和殿,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试进士于廷,赐冯立、赵徽四十九人进士第。
- 乙丑(二十一日),御崇政殿,观三馆、秘阁新校两库子集书凡万二千余卷,赐校勘官并管勾使臣、书写吏器币有差。
- 十九日,苏轼(1036—1101)生。
- 二十二日,李谘卒,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