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民族史 >

札萨克旗

  可检索2.8万词条
输入关键字:

札萨克旗

清代所设游牧旗之中的主要一种。清廷对蒙古的统治体制是: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外藩蒙古实行王公(封爵)制度、札萨克制度和盟旗制度;内属蒙古实行总管旗制度;此外由于对藏传佛教的特殊政策而产生喇嘛旗。除八旗蒙古这一清朝世仆外,其游牧旗可分为三种:即札萨克旗、总管旗及喇嘛旗。中以札萨克旗为最多。自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蒙古各部归附清朝过程中,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札萨克旗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综清前期,于内外蒙古、青海与西北蒙古以及回部(维吾尔)之哈密、吐鲁番此二处之间,共设有200个札萨克旗。于蒙古,每部或编为一旗,或多达20余旗不等。直隶理藩院。内蒙古49旗原属旧藩,清人俗称“内札萨克”;其余蒙古149旗则称“外札萨克”。援※“内八旗”之制,敷设其官弁:普设札萨克之职以掌旗,即旗长,由清政府于各旗内王公中任命,给予一定的自主自治权,属※世职之一(“公中札萨克”除外)。置协理台吉为副手,下设管旗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诸员及领催、什长诸人以治理。旗际间互不统属,各统以驻扎之将军、办事大臣等。除地处偏僻的孤旗之外,则以其邻近数旗、同部或同翼的旗分,各建立3年一次的会盟之制,由清政府任命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1人兼摄盟长,充会盟召集、主持人。外札萨克蒙古各盟长无兵权。内札萨克蒙古各盟不设副将军。副将军,该置者每盟置1员,以稽察盟内各旗军容、器械等,授之纛(多用正黄、正白旗)。遇征兵,从者由清政府资以粮饷;平时,其生计悉由各旗自理。



郭罗克族
郭夏拉达
郭海太尉
郭尔巴勒津
郭尔罗斯部
郭齐哈昂邦
郭尔罗斯后旗
郭尔罗斯前旗
郭罗克善后事宜
郭齐哈摆牙喇壮大
剖阿里
部族
部落
部族军
部族官
部落使
部道族
部落联盟
高七
高王
高云
高仁
高方
高禾
高州
高欢
高杞
高附
高松
高昌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