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民族史 >

夫兄弟婚

  可检索2.8万词条
输入关键字:

夫兄弟婚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影响及于近代社会。基本形式有三种:其一,平辈兄弟之间互相收纳死者之妻。此种形式又可分为三类:一是凡平辈兄弟均可互相收继其寡妻,如多数珞巴、门巴、东乡、裕固、哈萨克、羌、傈僳、佤、普米、怒、纳西、土家、苗族等。二是弟接兄嫂,如《公羊传》昭公三十一年,邾娄君颜公诛死,弟叔术立,遂以颜公之妻为夫人。古代之夫余,近代之塔塔尔、柯尔克孜、鄂温克、鄂伦春、保安、黎族等。三是兄纳弟妇,但弟不得妻兄嫂。如丽江九河白族和部分大理白族。其二,既可在平辈兄弟之间收纳死者之妻,还有收娶继母、伯母、婶娘的权利与义务。如羌人“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嫠嫂”。行此俗者尚有匈奴、西戎、吐谷浑、突厥和近代的僜人。其三,平辈兄弟之间、父辈与子侄辈之间均可相互收继死者之妻。如《隋书》卷83载:附国戎人“妻其群母及嫂,儿弟死,父兄亦纳其妻”。党项、鲜卑、女真、蒙古、凉山彝族等也有此俗。夫兄弟婚源于群婚,进入阶级社会后发生质变,寡妇已被视为夫家财产,只能族内人继承,以防止财产外流。有学者认为,夫兄弟婚不包括异辈人之间的收继婚。



元胄
元顺
元修
元钦
元恂
元恪
元结
元统
元恭
元或
元晔
元晖
元玺
元悦
元继
元斌
元朗
元桢
元祥
元略
元象
元鸾
元渊
元琛
元朝
元愉
元善
元登
元蒿
元幹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