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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毛儿盖等藏族地区对村寨头人副手的称谓,即副寨首。通常由部落头人※“洪布”(土官)任命。世袭。职责与“错米”(寨首)相同,有权和寨首一起参加部落头人召开的各种会议,与寨首协商管理寨中各种公共事务,清及民国时期还替地方官收粮税。平时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劳动,群众对其无任何义务和变相负担,故不属统治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