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都护府之一。总章元年(668)九月平高丽,十二月分其地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于平壤城(今朝鲜平壤)置。用其渠帅为都督、刺史、县令。辖境约当今辽宁辽河以东、吉林松花江和头道江西南,以及朝鲜北部和西部地区。圣历初渤海兴起后,辖境东部、北部缩小,东至今吉林白山市、辉南县,北至辽源市。咸亨元年(670)移治辽东,上元三年(676)移治辽东城(今辽宁辽阳市),仪凤二年(677)移治新城(今抚顺市北高尔山)。圣历元年(698)降为都督府,神龙元年(705)复为都护府,移治幽州(治今北京市区西南隅)。开元二年(714)又东移治平州(今河北卢龙县)。天宝二年(743)再移治辽西郡故城(今辽宁义县东南王民屯)。开元七年后,常以平卢节度使(治营州,今辽宁朝阳市。天宝二年徙治辽西郡故城)兼领安东都护,肃宗上元二年(761)营州陷于契丹,平卢节度使南迁,都护府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