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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从第五阶的正参领到第十阶的协军校,每阶都有加“同”字的,即同正参领、同副参领、同协参领、同正军校、同副军校、同协军校。有“同”字者,不能任带兵官,只能担任军需、军医、军法、军乐、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