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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1883.4.4),由清方官员刘宽与沙俄代表巴勒喀什(Н.Н.Балкашин)签于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凡七条。援《中俄改定条约》有关条款,具体划定俄国在塔尔巴哈台的“新贸易圈”。规定此区内中国不能建房,俄方则可“自行调处”;并为其以后继续扩展占据计,规定附近不可任意栽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