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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关系既包括国际法上的关系,也包括国内法上的关系,而且在一项具体的经济关系中,往往同时具有双重法律关系。国际经济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大体分为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货币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法等。其规范不仅包括国际法规范(国际条约、国际协定和国际惯例等),也包括国内法中涉外经济法规范(各国的外资法、商法、公司法和税法等)。主体有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