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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北洋政府时属国务院。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临时稽勋局官制》规定,掌办开国时立功宣劳等的调查、褒扬、抚恤等事。设局长一人,审议员八人,调查员十人,主事六人。民国三年 (公元1914年)一月十四日裁撤,案卷册籍和应办事件均由国务院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