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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
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员等均属之。军佐分为简任三阶(同中将、少将、上校), 荐任二阶(同中校、少校)、委任三阶(同上、中、少尉), 如军需(或军医、测量、军法、技术)总监同中将,监同少将;正,分一、二、三等,同上、中、少校;佐,分一、二、三等, 同上、中、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