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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犹取法。宋苏辙《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②谓做典范、楷模。《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南海县志·梁廷栋传》: “士得位,当霖雨苍生;不幸老死萤宿,亦当仪式州里。” ●《诗·周颂·我将》: “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仪式刑: 即效法。典: 典章制度。靖: 治理,诗写周武王出兵伐殷时,祭祀上帝和文王,祈求他们保佑。表示将效法文王的典章制度以平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