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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

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

彰化县正堂朱干隆,通报匪情与新竹县正堂徐:匪首林盛潜逃内山,其党与星散小翁仁兄大人阁下,昨奉惠书,备悉种切。前因敝辖拣东保莠民林盛,扎抢林其中滋事;并访闻:该犯暗纠党与,结会烧香,夜聚晓散。兼以地震星变之异,不无各有惶惑之心,谣言沸起,不可不防。当将情形禀奉道宪委派管带镇海左营李参戎,会同邹厅宪,相机察办。现在首犯潜逃内山,党与业经星散,事已清楚,勇亦撤回,讹言顿息,地方安谧如常。此等乌合之众,早料其无足济事。因台地人心浮动,易于煽惑;且县城兵力单弱,设有不虞,未敷调拨。故不得不先事预防,以杜祸乱之萌。至所以迟迟奉布者,实以事介疑似,未便张皇。兹承垂询殷殷,足见阁下智在人先,绸缪未雨,实钦佩之至。因关记注,用特寄慰。端此飞覆,敬请升安,即祈涵鉴。不一。

愚弟朱干隆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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