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别史 >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

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

淡水分府向,对头份等庄总理谢焕光给发谕戳

钦加府衔、署北路淡水分府向为给发谕戳,责成奉公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据竹南一保头份等庄职员廖金波等禀称:「伊等庄内,原举黄玉堂充当总理,办理有年,近因年迈,欲回内地,亟应另行选举。现经公议,选得监生谢焕光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该庄总理,取具认充状,加具保结,禀请验充」等情。并据前总理黄玉堂禀退前来。各据此,除饬据该差,传到谢焕光一名,当堂提验外,合行给戳,谕饬遵照。为此谕,仰该总理谢焕光,立将颁到戳记一颗,即日承领。务须勤慎奉公,整顿庄规,约束乡愚;安分守业,不得恃强逞闘、并容留匪类潜入境内。一面督同乡保,办理清庄事宜,严密稽查,巡缉盗匪;如有真赃正贼,务即严拿解案,毋稍纵延。至于庄内如有口舌细故,亦即排难解纷,妥为调处,不得唆弄是非,藉端需索。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提究革不贷。凛之,切切,毋违。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总理谢焕光

私记

同治拾壹年拾贰月十六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查看目录 >>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 单词 趣味历史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