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别史 >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僇

具呈人林妈义、住本城保书院边、漳州属、离城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赖世安戳记

具呈状人林妈义,年六十六岁,住书院边抱告林魁年贰十六岁系本告侄住

为原物有据,混禀陷害,恳恩查验起封还管事。缘义前受本城业户林恒茂雇佣,采办木料,道光二十七年,该业户林恒茂出资本银三千二百元,买过本城泉源泰号王秀水番木大料三十五件,际(似系除之讹)备用外,尚剩四件,留存香山港内,盖用「恒丰」字样烙号为据,归义掌管。不料是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风潮浪涌,该木料被沙沉没,寻捞未获。幸本年八月杪,海潮复涌,现出前沉番木料二件:一件三丈四尺,一件三丈七尺五寸;经义识认,委系原物,烙号尚在可凭,丈数符合。随即雇工抬起海岸,众所周知,并无畏义(议)。抵(只)因该义近奉宪谕,重修本城内天后宫官庙,各邑绅董、头人,着义赴淡北一带,捐募漳郡殷业银项出外,突被口书扬义合挟嫌影射,恃势混禀,致蒙饬封等因。独不思物各有主,虚实难瞒众口,烙号尚在,原物有证可凭。不蒙恩准查验起封给还,血本何赖?势亟沥情,叩乞大老爷,廉明素着,恩准饬差,查验起封还管。孱民有天,合属讴歌。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香山港口封存木料二件,据称系尔于道光二十七年间,为林恒茂采买番木,尚剩四条,归尔掌管,盖有「恒丰」烙号,是年八月间,被风潮飘没等语。查时阅二十余年,该木久经沙水冲击,纵不致朽烂,烙号当亦模糊。即使确有字号,亦系尔事后一面之词,何足凭证?况查口书杨义合于十月间禀称:该木尚浮港口;现呈则称:业于八月间,经尔雇工捞抬海岸;且所称长短尺寸,亦核与差禀不符。种种弊窦,谓非饰词冒认,其谁信之?不准。并斥。 私记

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具呈人林妈义

查看目录 >>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 单词 趣味历史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