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曰:阳队起一至九,阴队起九至一。队有五十人,五人为火长,一队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数。卒间容卒,相去二步;队间容队,相去一十八步。前後一十步,其队相去,前後亦如之。黄帝曰:「阵门容阵,队间容队,曲间容曲。」是也。 一队布地三十六步,一阵二十二队,布地七百九十二步。方、圆、斜、曲、长、短皆如之。火长不预教习,其支器仗亦在分数之内。甲三十领六分,战袍二十领四分,枪五十根十分,牌十面二分,弩十张二分,陌刀十张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六分。
右守用阴队,左攻用阳队。矛、盾、弓,布置各有行列,前後阴阳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