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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察盗

卷七察盗

  200张敞署职(黄昌一事附)汉张敞,为京兆尹。长安市偷盗多,百贾苦之。敞既视事,求问父老,偷盗酋长数人,居皆温厚,出从童骑,闾里以为长者。敞皆召见责问,因贳其罪,把其宿负,令致诸偷以自赎。偷长曰:“今一旦召诣府,恐诸偷惊骇,愿一切受职。”敞皆以为吏,遣归休。置酒,小偷悉来贺。饮且醉,偷长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闾阅出者,污赭辄收缚之,一日捕得数百人。穷治所犯,或一人百余发,尽行法罚。由是桴鼓稀鸣,市无偷盗。出汉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盗贼不得,狱讼必多,其当察而治之,亦与奸慝等矣。是以旧集有彭城书菜、元膺擒舆之类,凡十余事,今则因而列此六门也。敞以偷盗治偷盗,督察之术,莫善于此。故首着焉。若后汉黄昌为蜀郡太守,密捕盗帅一人,胁使条陈诸县强暴姓名、居处,分遣掩讨,无有遗脱,宿恶大奸,奔走他境,则又猛政之尤者,抑亦用敞察盗之术欤!

  201曹摅察理晋曹摅为洛阳令,大雪,宫门夜失行马。摅收门士。众谓不然,摅曰:“宫掖禁严,非外人所敢盗,必是门士以燎寒耳。”讯之,果服。旧出晋书本传。

  按:此以事理察之也。摅若不善察盗,姑徇众人所见,则有罪者幸免,而无辜者滥及,狱讼不胜其繁矣。是故折狱之术,亦有取于此也。

  202苏琼抄名(本传盗牛一事附)北齐苏琼,为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城中五级寺忽被盗铜像一百躯,有司搜捡四邻防宿及踪迹所疑,逮系数十人。琼一时放遣,寺僧怨不为推贼,琼曰:“便且还寺,得像自送。”尔后十日,抄贼姓名及赃处所,径收掩,悉获之。出北史本传。旧集不载。

  按:传又载一事云:琼为南清河太守时,有魏双成者,失牛,疑其村人魏子宾,列送至郡。一经穷问,知其非盗,而便放之。双成云:“府君放贼去,百姓牛何处可得?”琼不理其语,密遣访获盗者。与此相类。盖能广耳目,以察盗贼也。传言:“郡中旧贼一百余人,悉充左右,人间善恶及长吏饮人一杯酒,无不即知。”此其耳目欤?然既曰“旧贼”,必非志实,岂可深信,乃见亲委耶?魏、吴校事窃权害政,人皆患苦,久乃诛戮。琼之驾驭,何以胜彼,而能免斯患耶?张敞召偷长悉受职,特取其一时之用而已矣,未尝置之左右,任以耳目,岂非虑患深欤?琼广耳目,察盗贼可也,此一事不足法,略辨其理云。

  203韩褒置帅(尹赏一事附)后周韩褒,为北雍州刺史。州带北山,多有盗贼。褒密访之,并豪右所为也,而阳不之知,厚加礼遇,谓曰:“刺史起自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桀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置为主帅,分其地界,有盗发而不获者,以故纵论。于是惶惧首服曰:“前盗发者,并某等为之。”所有徒侣,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隐匿者,亦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盗名簿藏之,因大榜州门曰:“自知行盗者,急来首,即除其罪。尽今月不首者,显戮其身,籍没妻子,赏先首者。”旬日之间,诸盗咸悉首尽。褒取名簿勘之,一无差异,并原其罪,许以自新。由是群盗屏息。出北史本传。旧集不载。

  按:褒之察盗,与张敞类矣。若尹赏为长安令则不然,部勒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业,而鲜衣凶服者,悉籍记之,得数百人。一朝会长安吏,车数百两,分行收捕,皆劾以为通行饮食群盗。赏亲阅,见十置一,其余悉纳“虎穴”中,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以“虎穴”。百人为辈。数日一发视,皆相枕籍死,后世县令不能会吏车如此之多,亦不敢为“虎穴”,使数百人相枕藉死,盖时异则法异也。所置数十百人乃其魁宿,或故吏善家子失计随轻黠愿自改者。贳其罪,诡令立功以自赎。尽力有效者,因亲用之为爪牙,追捕甚精。郡国亡命散走,各归其处,不敢窥长安。见汉书本传。

  赏虽亦以偷盗治偷盗,善于驾驭,称其职任,然异乎张敞不纯用诛罚,故号酷吏,为万世戒。唯褒之察盗,视敞可以无愧。其不同者,彼穷治所犯,纠之以猛也;此首原其罪,施之以宽也。敞之猛,不至于民残,而市无偷盗;褒之宽,不至于民慢,而群盗屏息:则是同归于治也。

  204柳庆问饮已见释冤门。

  205张允济听葱唐张允济,初仕隋为武阳令时,道中见一姥,种葱结庵守之。允济曰:“但归,不烦守此。遇盗,即来告。”姥归,一宿而葱大失。允济乃召集葱地左右居人,呼令前,一一听之,遂得盗葱者。旧出唐书本传。

  按:周礼:“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曰,目听。(观其顾视,不直则眊。)”允济召集葱地左右居人,呼令前,一一听之,遂获盗葱者,盖用此术也。然其意度颇涉矜炫,非不得已而用之,则与“却雍视盗,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者,何以异哉?苟未能使人耻为盗,不若听姥守之也。  206苏无名获盗唐则天时,太平公主库中失所赐宝器。天后怒,督捕甚峻,官吏震恐。有湖州别驾苏无名,善擒奸擿伏。游徼衢中遇无名,相与请之至县,请见长史。长史问之,请闻朝廷。天后召见,无名对曰:“请宽府县,尽以捕盗吏卒付臣,不过数日,决为陛下获盗。”天后许之。无名戒吏卒于东北门伺察,有人十余辈,衣衰绖,出赴北邙,即踵以报。果见诸人至一新家,设奠,哭而不哀;既彻奠,又巡行冢旁,相视而笑。无名喜曰:“得之矣。”遂使吏卒尽执之,而发其冢,剖棺视之,宝器在焉。天后问:“以何术获盗?”对曰:“臣无他术,但识盗耳。臣到都日,正见此辈出葬,便知是盗,但未知葬处。今清明拜扫,计必出城,寻逐踪迹,可以得之。哭而不哀者,所葬非人也;巡冢而笑者,喜墓无伤也。向若陛下迫促府县,此贼计急,必取而逃矣。”天后称善,迁秩二等。旧不着出处。

  207董行成叱贼唐怀州河内县董行成善察盗。有人从河阳长店盗一驴并囊袋,天欲晓,至怀州。行成市中见之,叱曰:“彼贼住!”盗下驴,即承伏。少顷,驴主寻踪至。或问何以知之,曰:“此驴行急而汗,非长行也;见人即引驴远过,怯也。是故知其为盗也。”旧不着出处。  按:苏与董非闻人也,特以察盗尺寸之长,着于旧集,传于今世,与贺怀智琵琶、米嘉荣歌、李谟笛托名唐人诗中者类矣。苟无所长,谁复称之?使不泯没,亦足劝能也。

  208裴度待印(许仲宣一事附)唐裴度在中书时,堂吏忽报亡失省印,同列惊愕,皆欲究治,度略不顾问。良久,复报印在故处。度笑谓同列曰:“此必吏人盗印驿券也。向若急之,则投诸水火矣。”同列乃服。出赵璘因话录。旧集不载。

  按:此盖以事理察盗者也。其略不顾问,则与苏无名请宽府县之意同矣。彼缓以伺之,获为盗之人;此缓而待之,获所盗之物:皆可谓善处事也。

  许仲宣,汉干佑初登进士第,为曹州济阴簿。先是,县印令与簿昼夜更掌。时令有妾,与室争宠,不能禁,妾恚恨,欲陷其主于罪,窃取印藏之,封缄如故。仲宣受之。翌日,吏将用印,开但空匣,因逮捕县吏及令、簿仆厮家人,系狱验问,果得于令舍窦火烟煤中。初失印,众皆恐,仲宣晏然不为之动。既而果获,人服其量。此乃量足以处事,识足以察盗者也。夫吏盗省印,以有所欲故尔;妾盗县印,以有所忿故尔:此两者,可以得盗之情矣,则当用是察之也。仲宣后事本朝,终于给事中。见本传。

  209阎济美料银唐阎济美,镇江南。有舟人,佣载一贾,客物甚繁碎,密隐银十锭于货中。舟人窥见,伺其上岸,盗之,沈于泊船之所。夜发至镇,旦阅诸货而失其银,乃执舟人诣官。济美问:“船上有何物?”曰:“搜索皆无。”“昨夜宿何处?”曰:“去此百里浦汊中。”亟令武士与船夫同往索之,密谕武士曰:“必是舟人盗之,沈于江中矣,可令楫师沈钩取之,获当重赏。”武士依命 获箧,银在其中,封题犹全。舟人遂服罪。旧不着出处。

  按:治民之官,每患奸盗敢为欺蔽。善料事者,譬犹用兵善料敌也。济美所以知舟人盗银沈于江中者,此耳。是亦可称也。

  210欧阳颖械子欧阳颖郎中,知歙州。富家有盗启其藏,捕甚急,久不获,有司苦之。颖曰:“勿捕。”独召富家二子,械付狱鞫之。吏民皆曰:“是素良子也。”大怪之。二子服罪,犹疑不胜楚掠而自诬。及取其所盗某物于某处,皆是,乃欢曰:“公神明也。”见欧阳修参政所撰墓志。

  211何中立视事何中立龙学,知开封府。先有盗慈孝寺神御服器者,知府李绚尝以属吏,不服而释之。及中立视事,或复执所释囚至,中立熟视之,曰:“此真盗也。”遂穷治之,尽得其赃。见本传。

  按:盗之服罪,必以赃证,然后可见非自诬者。彼所以独械富家二子付狱,盖以其事情理察之也;此所以穷治既释复执之囚,盖以其人气貌察之也。赃证具在,罪状明白,安得不服乎?此皆可谓之善察矣。

  212徐的息火徐的省副,知荆南府。荆南故多火,奸人缘以为盗,有一夕十发者。的籍诸恶少为保伍,使更相伺察,由是火几息。见本传。

  按:此盖用韩褒察盗之术也。若火发处有盗不获,同保伍人以故纵论,则彼焉敢不察奸盗乎?由是火几息,盖火乃奸盗为之也。

  213彭思永黥盗彭思永侍郎为益州路转运使时,摄成都府事。蜀民以交子贸易,多置衣带中,而盗于爪甲挟刀,伺便微取之,至十百而不败,民甚病之。思永捕获一人,使尽疏其党,悉黥隶诸军。盗以衰息。见本传。

  按:此盖用黄昌捕盗帅一人,胁使条陈诸县强暴,分遣掩讨之术也。若非有以胁之,岂肯尽疏其党,无所隐漏乎?若非分遣掩讨,岂能黥隶诸军,无所遗脱乎?虽以严治而无酷名,止用其察奸之术,而不为其残民之政,此又贤于黄昌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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