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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 子 春 秋 集 釋 卷 第 四

晏 子 春 秋 集 釋 卷 第 四

  內篇問下第四

  景公問何修則夫先王之遊晏子對以省耕實第一景公出遊,問于晏子曰〔一〕:「吾欲觀于轉附、朝舞〔二〕,遵海而南〔三〕,至于琅琊〔四〕,寡人何修,則夫先王之遊〔五〕?」晏子再拜曰〔六〕:「善哉!君之問也。聞天子之諸侯為巡狩,〔七〕諸侯之天子為述職。故春省耕而補不足者謂之遊〔八〕,秋省實而助不給者謂之豫〔九〕。夏諺曰〔一十〕:「吾君不遊〔一一〕,我曷以休〔一二〕?吾君不豫,我曷以助〔一三〕?一遊一豫〔一四〕,為諸侯度。」今君之遊不然,師行而糧食〔一五〕,貧苦不補〔一六〕,勞者不息。夫從南歷時而不反謂之流,從下而不反謂之連〔一七〕,從獸而不歸謂之荒,從樂而不歸謂之亡〔一八〕。古者聖王無流連之遊〔一九〕,荒亡之行〔二十〕。」公曰:「善。」命吏計公掌之粟〔二一〕,藉長幼貧氓之數。吏所委發廩出粟,以予貧民者三千鍾〔二二〕,公所身見癃老者七十人〔二三〕,振贍之,然後歸也〔二四〕。

  〔一〕孫星衍云:「管子戒篇作「桓公將東遊,問于管仲」。」◎蘇輿云:「管子載「桓公將東遊」云云,管仲之對,亦略有同晏子處。孟子述之宣王,以為景公事,自繫屬實,則不得援管子例此。疑桓公先將為此遊,景公欲傚之,而晏子亦遂本管仲之意以對耳。」

  〔二〕孫星衍云:「管子作「我遊猶軸轉斛」,尹知章注:「言我之遊,必有所濟,猶軸之轉載斛石。」孟子作「轉附朝?」,趙岐注:「轉附、朝?,皆山名也。」星衍謂:當從管子。趙岐以為山名,蓋因下琅邪推知之,齊實無此山也。猶軸轉斛,蓋欲如軸艫轉載斛石,是時齊海運,故景公欲浮舟而南。觀孟子「從流下」「從流上」,益信。」◎劉師培校補云:「寰宇記二十引作「吾欲遊轉附朝舞,循海而南」,冊府元龜二百四十二亦引作「游」。」

  〔三〕孫星衍云:「「遵」,一本作「尊」。」◎王念孫云:「案治要載此文本作「吾欲循海而南,至于琅邪,」續漢書郡國志注亦云「齊景公曰吾循海而南」。今本「吾欲」下有「觀于轉附朝舞」六字,「循海」作「尊海」,皆後人以孟子改之。」◎則虞案:子彙本、楊本、凌本「遵」作「尊」。

  〔四〕孫星衍云:「「至」,孟子作「放」,「琅」一本作「瑯」,非。「琊」當從孟子作「邪」,趙岐注:「齊東境上邑也。」」◎則虞案:治要作「耶」。

  〔五〕孫星衍云:「「則」,孟子作「比」。」◎蘇輿云:「治要「則」上有「以」字,「遊」下有「也」字。」◎劉師培補釋云:「案「修」當作「循」(如賈子新書過秦「循行」,史記秦始皇本紀作「修」,春秋繁露楚莊王篇「弗修規矩」,「修」為「循」之誤,是也)。「循則」者,與「效法」之義同,「寡人何循則夫先王之游」,九字為句,猶言「于先王之游,何所遵從效則」也。孟子梁惠王篇作「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觀也」,「修」亦「循」字之誤,「吾何循」者,猶言「吾何遵依」也。惟彼析「循」與「比」為二語,此則「循則」聯文。」

  〔六〕則虞案:治要無「再拜」以下九字。

  〔七〕孫星衍云:「「之」,孟子作「適」,爾雅釋詁:「適,之,往也。」」◎劉師培校補云:「治要及元龜引「聞」作「嬰聞之」,當據補。通典禮十五引晏子對景公,亦作「適諸侯曰巡狩」,蓋本孟子。」◎則虞案:指海本作「嬰聞之」。

  〔八〕孫星衍云:「管子作「春出厚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

  〔九〕孫星衍云:「「實」,孟子作「斂」,管子作「秋出補人之不足者謂之夕」。」

  〔一十〕王念孫云:「案治要本作「夏語曰」,今本「語」作「諺」,亦後人以孟子改之。」◎則虞案:指海本改作「夏語」。  〔一一〕孫星衍云:「「君」,孟子作「王」。」

  〔一二〕孫星衍云:「我曷」,孟子作「吾何」。」  〔一三〕劉師培校補云:「文選東京賦注引「君」並作「王」(易序卦疏載鄭注引孟子「王」並作「君」),「我」並作「吾」,元龜「曷」並作「何」。」

  〔一四〕則虞案:治要「一」並作「壹」。

  〔一五〕洪頤烜云:「「量食」者,量限其食也。今本作「糧」,後人據孟子改。」◎黃以周曰:「「糧」,元刻作「量」。」◎蘇輿云:「治要作「師行而貧苦不補」,無「糧食」二字。」◎劉師培校補云:「元龜作「糧食」,管子戒篇作「夫師行而糧食其民者謂之亡」,字亦作「糧」。」◎則虞案:綿眇閣本、吳勉學本作「糧」。

  〔一六〕孫星衍云:「「苦」當為「者」,孟子作「饑者弗食」。」◎劉師培校補云:「「補」疑「餔」假(呂氏春秋介立篇「見而下壺餐而餔之」,漢書高紀「呂后因餔之」,「餔」與「食」同),以食食人曰餔,即孟子之「食」也。元龜「苦」作「者」,義較長。」

  〔一七〕王念孫云:「治要「從下」下亦有「歷時」二字。案「南」字義不可通,乃「高」字之誤,「高」與「下」正相對。孟子作「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趙注:「浮水而下,樂而忘反謂之流;連者引也,使人徒引舟船上行而忘反以為樂,故謂之連」。據孟子及趙注,則此文當云「從高歷時而不反謂之連,從下而不反謂之流」。今以從高為流,從下為連,與孟子相反,未知孰是。)上,亦高也(見說文)。治要正作「從高」。」◎劉師培校補云:「元龜「南」作「而」,「下」作「不」,均係訛字。惟下句亦有「歷時」二字,與治要同,此挩。」◎則虞案:指海本改作「高歷」,「從下」二字下又添「歷時」二字。

  〔一八〕孫星衍云:「管子作「夫師行而糧食其民者謂之亡,從樂而不反者謂之荒」。孟子作「從流下而忘反謂之流,從流上而忘反謂之連,從獸無厭謂之荒,樂酒無厭謂之亡」。」◎蘇輿云:「治要作「忘歸」。」◎則虞案:元龜同治要。

  〔一九〕孫星衍云:「管子作「先王有遊夕之樂」。孟子「遊」亦作「樂」。」

  〔二十〕蘇輿云:「治要句上有「無」字。」◎則虞案:元龜同。

  〔二一〕王引之云:「「掌」字義不可通,當為「稟」字之誤。「稟」,古「廩」字也,下文「發廩出粟」,是其證。隸書「掌」或作「●」,與「稟」字略相似,故諸書「稟」字或誤為「掌」,說見管子輕重甲篇「一掌」下。」◎蘇輿云:「治要作「令吏出粟以與貧者三千鍾」,無「公掌」云云十六字。」◎則虞案:指海本改作「公稟」。

  〔二二〕王念孫云:「案「民」字後人所加,「貧者」與「癃老者」對文,則不當有「民」字明矣。治要無「民」字。」◎則虞案:元刻作「貧氓」,吳懷保本作「貧民」,指海本刪「民」字。

  〔二三〕孫星衍云:「一本無「老」字。說文:「癃,罷病也」。」◎蘇輿云:「治要無「癃」字。」劉師培校補云:「黃本「身」作「自」,元龜作「身見名老者十七人」。」

  〔二四〕蘇輿云:「治要無「振贍之」三字,無「也」字。」

  景公問桓公何以致霸晏子對以下賢以身第二景公問于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善飲酒窮樂〔一〕,食味方丈〔二〕,好色無別〔三〕,辟若此,何以能率諸侯以朝天子乎?」晏子對曰:「昔吾先君桓公,變俗以政,下賢以身。管仲,君之賊者也〔四〕,知其能足以安國濟功〔五〕,故迎之于魯郊,自御,禮之于廟。異日,君過于康莊〔六〕,聞甯戚歌,止車而聽之,則賢人之風也〔七〕,舉以為大田。先君見賢不留,使能不怠,是以內政則民懷之〔八〕,征伐則諸侯畏之〔九〕。今君聞先君之過,而不能明其大節〔一十〕,桓公之霸也,君奚疑焉?」

  〔一〕則虞案:「善」字恐衍。

  〔二〕則虞案:孟子盡心「食前方丈」,趙注:「極五味之饌,食列於前方一丈。」  〔三〕孫星衍云:「讀如「僻」。」◎劉師培校補云:「公羊莊二十年傳,何休解詁云:「齊侯亦淫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齊景公問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為賢君何?」又此解為七人者,彼此其有誤矣。」據彼疏,似「淫女公子」九字即此句以下挩文;所引「而得」六字,或係約引此下之文也。」◎則虞案:「好色無別」句,即言桓公內寵之盛也;「辟」字從下句讀,「辟」通「僻」,「僻若此」,猶言僻德若是也。

  〔四〕王念孫云:「案「賊」,害也。管仲射桓公中鉤,故曰「君之賊」。「賊」下不當有「者」字,僖三十三年左傳「管敬仲,桓之賊也」,亦無「者」字。下篇「又焉可逮桓公之後者乎」,亦衍「者」字。上文「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後乎」,無「者」字,治要亦無。」◎則虞案:指海本刪「者」字。  〔五〕孫星衍云:「爾雅釋言:「濟,成也。」」

  〔六〕孫星衍云:「爾雅釋宮:「五達謂之康,六達謂之莊。」」

  〔七〕孫星衍云:「「風」讀如「諷」。」◎俞樾云:「案「風」者,聲也。風之所至必有聲,故文六年左傳曰「樹之風聲」,因而古人即謂聲為風。管子宙合篇「君失音則風律必流」,「風律」,即「聲律」也。輕重己篇「吹壎篪之風」,猶言「壎篪之聲」也。淮南原道篇「結激楚之遺風」,高注曰「遺風猶遺聲」,得其義矣。此云「賢人之風」,猶「賢人之聲」也。孫云「讀如諷」,非。」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一卷引「甯戚欲于齊桓公,困窮飯牛於郭門之外,望見桓公,乃擊轅而歌,桓公憫而異之,命後車載之」,恐即此處之文,與今本異。

  〔八〕則虞案:「內」下疑脫「安其」二字,此與第八章「百姓內安其政」義同。  〔九〕孫星衍云:「「怠」、「懷」、「畏」為韻。」  〔一十〕劉師培云:「黃本無「其」字。」

  景公問欲逮桓公之後晏子對以任非其人第三〔一〕景公問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從車三百乘,九合諸侯〔二〕,一匡天下。今吾從車千乘,可以逮先君桓公之後乎?」晏子對曰:「桓公從車三百乘,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者,左有鮑叔,右有仲父。〔三〕今君左為倡,右為優,讒人在前,諛人在後,又焉可逮桓公之後者乎〔四〕?」

  〔一〕則虞案:元本無「問」字,顧校增。

  〔二〕孫星衍云:「爾雅釋詁:「會,合也。」管子幼官篇有九會諸侯之令。」  〔三〕孫星衍云:「「下」、「父」為韻。」

  〔四〕孫星衍云:「「優」、「後」為韻。」◎蘇輿云:「治要「桓公」上有「先君」二字,無「者」字,「者」字乃衍文,說見前。」

  景公問廉政而長久晏子對以其行水也第四景公問晏子曰〔一〕:「廉政而長久〔二〕,其行何也〔三〕?」晏子對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四〕,其濁無不雩途〔五〕,其清無不灑除〔六〕,是以長久也。」公曰:「廉政而遫亡〔七〕,其行何也?」對曰:「其行石也。堅哉石乎落落,視之則堅,循之則堅,內外皆堅,無以為久,是以遫亡也。」  〔一〕則虞案:文選運命論注引有「曰」字,當據補。

  〔二〕王念孫云:「案「政」與「正」同。文選運命論注引作「廉正」(史記循吏傳:「堅直廉正」)。」◎俞樾云:「案「廉」字義不可通,疑當作「秉」,說文秝部:「兼,持二禾;秉,持一禾。」「秉」與「兼」形相似,「秉」誤為「兼」,又誤為「廉」耳。爾雅釋詁曰:「秉,執也。」「秉政」,猶言「執政」,景公問晏子人臣執政而能長久,其所行何若,「秉」誤為「廉」,則義不可通矣。下文曰「廉政而遫亡,其行何也」,誤同。」◎蘇輿云:「王說是。晏子下以水石為喻,正晰廉政之人性有不同處;水以柔為性,猶之人有廉政之質,而出之以和平,故智能馭物,而物樂為馭,所謂柔弱處上也。石以剛為性,猶之人有廉政之質,而復以堅彊行之,故隨在忤物,所謂彊自取柱也。此長久遫亡之分,論人性也。俞以為「秉政」,失之。」◎則虞案:藝文類聚八、白帖六、御覽五十九引皆作「景公問廉政」。

  〔三〕孫星衍云:「藝文類聚、白帖作「何如」。」  〔四〕于鬯云:「「清清」為疊字形容之辭,非水色清濁之清也。故下文「其濁」「其清」並舉,否則既曰清,不得復言其濁矣。下文云:「石乎落落。」「清清」之形容水貌,猶「落落」之形容石貌也,蓋近之。」◎則虞案:選注奪一「清」字。

  〔五〕則虞案:子彙本、楊本「無不」互倒,指海本誤作「雲途」。

  〔六〕則虞案:藝文類聚八、白帖六引作「其濁無不塗,其清無不灑」。文選運命論注引作「其濁無不寀塗,其清無不灑除」。御覽五十九引作「其濁無不塗,其清無不掃」。塗者,孫星衍云:「說文:「汙涂也。」「雩途」即「汙涂」,謂涂塈。「洒」,洗渫也。「途」「除」為韻。」洪頤烜云:「匡謬正俗古文「采」字多作「寀」,禮記學記「水無當於五色,五色弗得不章」,故曰「無不采塗」。」

  〔七〕孫星衍云:「說文「速」籀文從「欶」。」

  景公問為臣之道晏子對以九節第五〔一〕景公問晏子曰:「請問為臣之道〔二〕。」晏子對曰〔三〕:「見善必通,不私其利,慶善而不有其名〔四〕;稱身居位,不為苟進;稱事授祿〔五〕,不為苟得;體貴側賤〔六〕不逆其倫,君賢不肖,不亂其序;肥利之地,不為私邑〔七〕,賢質之士,不為私臣〔八〕;君用其所言,民得其所利〔九〕,而不伐其功。此臣之道也〔一十〕。」

  〔一〕則虞案:楊本缺此章。

  〔二〕則虞案:治要此章屬問上,無「為」「之」字。

  〔三〕則虞案:治要無「晏子」二字。

  〔四〕王念孫云:「案「慶」字于義無取,「慶」本作「薦」,「不有其名」,謂不以薦善自居也。隸書「薦」字或作「●」,形與「慶」相似而誤(說見管子君臣篇)。治要正作「薦善」。」◎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薦」。

  〔五〕蘇輿云:「治要「授」作「受」,拾補亦作「受」,旁注:「「授」字。」祿由君授,與臣無涉,作「受」是。」◎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受」。

  〔六〕則虞案:「側」同「廁」,列也。「體貴側賤」,謂分序尊卑。

  〔七〕蘇輿云:「肥,饒裕也(本易遯釋文)。利宜奉公,故饒利之地,不以自私。」

  〔八〕則虞案:治要無「體貴側賤」至「不為私臣」等句。

  〔九〕蘇輿云:「治要「民」作「人」」◎則虞案:亦無二「所」字。

  〔一十〕則虞案:治要無「之」字。

  景公問賢不肖可學乎晏子對以勉彊為上第六〔一〕

  景公問晏子曰:「人性有賢不肖,可學乎?」晏子對曰:「詩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二〕。」之者其人也〔三〕。故諸侯並立,善而不怠者為長〔四〕;列士並學,終善者為師〔五〕。」  〔一〕則虞案:目錄「勉彊」作「彊勉」,楊本缺此章。

  〔二〕孫星衍云:「小雅車舝之詩。」

  〔三〕孫星衍云:「未詳。「之」或言「往」。」◎盧文弨云:「下「止」字衍。案今詩作「景行行止」,而古來所引每作「行之」王伯,厚詩攷引史記孔子世家作「行之」,今史記改作「行止」矣。禮記表記釋文又云「行止」,詩作「行之」,又互異也。此書必本作「行之」,後人以今詩「止」字注其旁,遂誤入正文耳。」◎王念孫云:「案盧說是矣,而未盡也。此文本作「詩云「高山仰之,景行行之」(鄭箋孔疏皆作「仰之」「行之」,釋文作「仰止」,云或作「仰之」。唐石經依釋文),「鄉者其人也」,「鄉」讀「南鄉」「北鄉」之「鄉」,「鄉者」,謂鄉道而行者也。表記引此詩而申言之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即此所云「鄉者其人也」。故下文云:「列士並學,終善者為師。」鄉道不已,斯謂之終善者矣。淮南說山篇曰:「故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鄉者其人也。」語即本于晏子。(史記亦曰:「詩有之:「高山仰之,景行行之。」雖不能至,然心鄉往之。」三王世家載武帝制又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列女傳賢明傳曰:「詩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言當常嚮為其善也。」)若今本晏子,則兩「之」字僅存其一,又脫去「鄉」字矣。」◎于鬯云:「「之」「止」二字,古本通用。即讀「止」為「之」,亦無不可,要以為誤字,從簡捷耳。惟盧以下「止」字為衍,王依之而又據淮南子說山訓於「者」字上補一「鄉」字,云此文本作「詩云「高山仰之,景行行之」,鄉者其人也」,則殆不然。此文但兩「止」字作「之」,更無衍字,亦無脫字。「之」者,即複舉「仰之」「行之」兩「之」字而言也。「之者,其人也」,以「其人」釋兩「之」者,若謂詩之意曰高山仰其人,景行行其人耳,文自曉白。故下文云:「諸侯並立,善而不怠者為長;列士並學,終善者為師。」諸侯為長,必為眾諸侯仰之行之,列士為師,亦必為眾列士仰之行之,所謂「其人」也。若作「鄉者其人」,義轉不憭。蓋說山訓當有誤,以晏子之文正彼轉可;不合取彼正此也。孫星衍音義云「之」或言「往」,「往」即「鄉」義,亦不可解。」◎劉師培補釋云:「案「行止」之「止」,不必改為「之」,而「之者其人」之「之」,亦不必改為「鄉」。爾雅云:「之,往也。」(釋詁)詩碩鼠(「誰之永號」)桑柔(「既之陰女」)諸篇,鄭箋均訓「之」為「往」。又小爾雅云:「之,適也。」(廣詁)法言五百篇「則載而惡乎之」,「之」字亦當訓「往」,「往」、「鄉」二字取義相同。「之者其人」,猶言「往者其人」也。「之」即鄉道之義,與論語子罕篇「進,吾往也」義同,不必易「之」為「鄉」也。」

  〔四〕孫星衍云:「讀如令長。」◎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衍「長」字,綿眇閣本不衍。

  〔五〕蘇時學云:「此語亦見諫上第十六,蓋古語。」

  景公問富民安眾晏子對以節欲中聽第七〔一〕景公問晏子曰:「富民安眾難乎?」晏子對曰〔二〕:「易。節欲則民富,中聽則民安〔三〕,行此兩者而已矣。」

  〔一〕則虞案:治要引此在問下篇。

  〔二〕則虞案:治要無「晏子」二字

  〔三〕孫星衍云:「中聽,聽獄得中也。」

  景公問國如何則謂安晏子對以內安政外歸義第八景公問晏子曰:「國如何則可謂安矣?」晏子對曰:「下無諱言,官無怨治〔一〕;通人不華〔二〕,窮民不怨;喜樂無羨賞,忿怒無羨刑;上有禮于士,下有恩于民;地博不兼小,兵彊不劫弱;百姓內安其政,外歸其義:可謂安矣〔三〕。」  〔一〕文廷式云:「此文疑當作「官無諱言,下無怨治」。老子曰「國多忌諱而民彌貧」,「諱言」自當指在官者言之。又下文晏子對吳王曰「民無怨治」,「怨治」自當屬在下者言之。傳者誤易耳(雜篇有「民無諱言」語,對君上好善言之,蓋臣民通稱也)。」◎劉師培補釋云:「「怨」亦讀為「宛」字,與「蘊」同。猶言「無鬱積不通之治」也。下文「窮民無怨」,猶言「窮民無所鬱結」也。下節「民無怨治」「民多怨治」亦然,兩「民」字疑當作「官」。本書「蘊」多作「怨」,如諫上篇「外無怨治」,王已讀為「蘊」,雜下「怨利生孽」,左傳昭十年作「蘊」,均其證也。」

  〔二〕劉師培補釋云:「黃本「通」作「道」,上方校語云:「或作「通」。」」  〔三〕陶鴻慶云:「「外歸其義」上當有「諸侯」二字,本書以「諸侯」「百姓」對文者多矣。「百姓內安其政」,承上「上有禮於士,下有恩於民」而言;「諸侯外歸其義」,承上「地博不兼小,兵彊不劫弱」而言。問上第五章云:「於是卑辭重幣,而諸侯附;輕罪省功,而百姓親。」義與此同。」

  景公問諸侯孰危晏子對以莒其先亡第九景公問晏子曰:「當今之時,諸侯孰危?」晏子對曰:「莒其先亡乎〔一〕!」公曰:「何故〔二〕?」對曰:「地侵于齊,貨竭于晉〔三〕,是以亡也。」

  〔一〕則虞案:說苑無「先」字。

  〔二〕則虞案:說苑權謀篇「何」作「奚」。

  〔三〕蘇輿云:「「竭」舊刻作「謁」,蓋形近而誤。拾補作「竭」,旁注「謁」,云:「從說苑權謀篇改。」浙局本從盧校改「竭」,今從之(音義亦作「竭」,云一本作「謁」)。」◎則虞案:「晉」上元刻本、活字本空兩格,黃本、吳勉學本「竭」亦作「謁」。

  晏子使吳吳王問可處可去晏子對以視國治亂第十〔一〕晏子聘于吳,吳王曰:「子大夫以君命辱在敝邑之地〔二〕,施貺寡人〔三〕,寡人受貺矣,願有私問焉。」晏子巡遁而對曰〔四〕:「嬰,北方之賤臣也,得奉君命,以趨于末朝〔五〕,恐辭令不審,譏于下吏,懼不知所以對者。」吳王曰:「寡人聞夫子久矣,今乃得見,願終其問。」晏子避席對曰:「敬受命矣。」吳王曰:「國如何則可處,如何則可去也?」晏子對曰:「嬰聞之,親疏得處其倫,大臣得盡其忠,民無怨治,國無虐刑,則可處矣。是以君子懷不逆之君〔六〕,居治國之位。親疏不得居其倫,大臣不得盡其忠,民多怨治,國有虐刑,則可去矣。是以君子不懷暴君之祿,不處亂國之位。」  〔一〕則虞案:楊本缺此章。

  〔二〕劉師培補釋云:「「之地」二字衍文也。「地」為「施」之誤字,後人併存之,因于「地」上增「之」字,實則左傳諸書,凡稱「弊邑」,無有複言「之地」二字者,下晏子聘魯節「辱臨敝邑」亦無「之地」二字。」◎則虞案:元明本「敝」皆作「弊」。  〔三〕孫星衍云:「詩傳:「貺,賜也。」當為「況」。」  〔四〕孫星衍云:「說文:「巡,視行貌;遁,遷也。」漢書平當傳贊「逡遁有恥」,師古曰:「「遁」與「循」同。」刊謬正俗曰:「賈誼過秦論「九國之師,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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