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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论针法

卷六 论针法

  六十九难

  六十九难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

  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经言,《灵枢·经脉篇》也。虚,血气虚也。实,血气实也。补之,行针用补法也。泻之,行针用泻法也。以经取之,言循其本经所宜刺之穴也。母,生我者也。子,我生者也。经脉篇载十二经,皆有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盖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也。假令肝病虚,则补其母合,即足厥阴之合曲泉穴是也。肝病实,则泻其子荥,即足厥阴之荥行间穴是也。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两句,滑氏谓即后篇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之意。然于此义不属,非误即羡文也。若忧愁思虑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恚怒气逆则伤肝,饮食劳倦则伤脾,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则伤肾。正经自病,非五邪所伤者,即于本经取当刺之穴以刺之,不必补母泻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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