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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八·经籍考三十五

卷二百八·经籍考三十五

  ○子(儒家)

  《汉·艺文志》:儒家者流,盖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

  游心於《六经》之中,留意於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於道为最高。孔子曰:“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而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讠华众取宠。後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浸衰,此则辟儒之患也(辟读曰僻)。

  《隋·经籍志》曰:儒者,所以助人君明教化者也。圣人之教,非家至而户说,故有儒者宣而明之。其大抵本於仁义及五常之道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咸由此则。《周官》,太宰以九两系邦国之人,其四曰儒,是也。其後陵夷衰乱,儒道废缺,仲尼祖述前代,修正《六经》,三千之徒,并受其义。至於战国,子思、孟轲、荀卿之流,宗而师之,各有著述,发明其指,所谓中庸之教,百王不易者也。俗儒为之,不顾其本,苟欲讠华众,多设问难,便辞巧说,乱其大体,致令学者难晓,故曰“博而寡要”。  《汉志》: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入扬雄一家,三十八篇)。

  《隋志》:六十二部,五百三十卷(通计亡书,合六十七部,六百九卷)。

  《唐志》:六十九家,九十二部,七百九十一卷(陆善经以下不著录三十九家,三百七十一卷)。

  《宋三朝志》:五十一部,三百七十一卷。  《宋两朝志》:二十部,一百四十三卷。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百九十七卷。

  《宋中兴志》:九十六家,一百一十八部,八百五十七卷。

  ※《曾子》二卷

  晁氏曰:曾子者,鲁曾参也,旧称曾参所撰,其《大孝篇》中乃有乐正子春事,当是其门人所纂尔。《汉·艺文志》,《曾子》十八篇。《隋志》,《曾子》二卷,目一卷。《唐志》,《曾子》二卷。今此书亦二卷,凡十篇,盖唐本也。

  视《汉》亡八篇,视《隋》、《亡》目一篇。考其书,俱已见於《大戴礼》。世人久不读之,文字谬误为甚。乃以《大戴礼》参校之,其所是正者,至於千有馀字云。

  高氏《子略》曰:曾子者曾参与公明仪、乐正子春、单居离、曾元、曾华之徒,讲论孝行之道,天地事物之原,凡十篇。自《?身》至於《天圆》,己见于《大戴礼》,篇为四十九,为五十八。他又杂见於《小戴礼》,略无少异。是固後人掇拾以为之者欤?刘中垒父子奏汉《七略》,已不能致辨於斯,况他人乎?

  然董仲舒《对策》已引其书,有曰:“尊其所闻则高明,行其所知则光大。”则书固在董氏之先乎?又其言曰:“君子爱日,及时而成。难者不避,易者不从。

  旦就业,夕自省,可谓守业。年三十、四十无艺,则无艺矣。五十不以善闻,则无闻矣。”质诸“吾日三省吾身”,何其辞费邪?

  周氏《涉笔》曰:《曾子》一书,议道褊迫又过於荀卿,盖战国时为其学者所论也。孔子言“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正指圣境妙处。此书遽谓“七十而未坏,虽有後过,亦可以免。”七十而壤与否,巳不置论,而何以为过?何以为免?圣门家法无此语也!

  陈氏曰:凡十篇,具《大戴礼》,後人从其中录出别行。慈湖杨简注。

  ※《子思子》七卷

  晁氏曰:鲁孔?子思撰。载孟轲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子曰:“先利之。”孟轲曰:“君子之教民者,亦仁义而己,何必曰利?”子思曰:“仁义者,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乐为诈,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温公采之,著於《通鉴》。夫利者有二,有一己之私利,有众人之公利。子思所取,公利也,其所引援《易》之言是也。孟子所鄙,私利也,亦《易》所谓“小人不见利不劝”之利也。言虽相反而意则同,不当以优劣论也。  ※杨亻京注《荀子》二十卷

  晁氏曰:赵荀况撰。汉刘向校定,除其重复,著三十二篇,为十二卷,题曰《新书》。称:卿赵人,名况。当齐宣王、威王之时,聚天下贤士稷下。是时荀卿为秀才,年十五,始来游学。至齐襄王时,荀卿最为老师。後?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令。己而归赵。按威王死,其子嗣立,是为宣王。楚考烈王初,黄歇始相。《年表》自齐宣王元年至楚考烈王元年,凡八十一年,则荀卿去楚时近百岁矣。杨亻京,唐人,始为之注,且更《新书》为《荀子》,易其篇第,析为二十卷。其书以性为恶,以礼为伪,非谏诤,傲灾祥,尚强霸之道。论学术,则以子思、孟轲为“饰邪说,文奸言”,与墨翟、惠施同诋焉。论人物,则以平原、信陵为辅拂,与伊尹、比干同称焉。其指往往不能醇粹,故後儒多疵之云。

  昌黎韩氏曰:荀氏书,考其辞,时若不粹,要其归,与孔子异者鲜矣,抑犹在轲、雄之?乎?孔子删《诗》,笔削《春秋》,合於道者著之,离於道者黜去,故《诗》、《春秋》无疵。余故削荀氏之不合者,附於圣人之籍,亦孔子之志欤!孟子,醇乎醇者也。荀与扬,大醇而小疵。

  东坡苏氏曰:昔者常怪李斯事荀卿,既而焚灭其书,大变古先圣王之法,於其师之道,不啻若寇雠。及今观荀卿之书,然後知李斯之所以事秦者,皆出於荀卿,而不足怪也。荀卿者,喜为异说而不让,敢为高论而不顾者。其言,愚人之所惊,小人之所喜也。子思、孟轲,世之所谓贤人君子也,荀卿独曰,乱天下者,子思、孟轲也。天下之人如此其众也,仁人义士如此其多也,荀卿独曰,人性恶,桀、纣性也,尧、舜伪也。由是观之,意其为人,必也刚愎不逊而自许太过。彼李斯者,又特甚者耳。今夫小人之为不善,犹必有所顾忌。是以夏、商之亡,桀、纣之残暴,而先王之法度、礼乐、刑政,犹未至於绝灭而不可考者,是桀、纣犹有所存而不敢尽废也。彼李斯者,独能奋而不顾,焚烧夫子之《六经》,烹灭三代之诸侯,破坏周公之井田,此亦必有所恃者矣。彼见其师历诋天下之贤人,自是其愚,以为古先圣王皆无足法者。不知荀卿特以快一时之论,而荀卿亦不知其祸之至於此也。其父杀人报仇,其子必且行劫。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其高谈异论有以激之也。孔、孟之论,未尝异也,而天下卒无有及者。苟天下果无有及者,则尚安以求异为哉?  程子曰:荀卿才高,其过多。扬雄才短,其过少。韩子称其大醇,非也。若二子,可谓大驳矣。且性恶一句,大本巳失。

  《朱子语录》曰:《荀子》亻尽有好处,胜似《扬子》,然亦难看。看来荀卿亦是刚明底人,只是粗。

  陈氏曰:《汉志》作《孙卿子》者,避宣帝讳也。至杨亻京,始复改为荀卿,分为二十卷,而注释之。淳熙中,钱佃耕道用元丰监本参校,刊之江西漕司,其同异著之篇末,凡二百二十六条,视他本最为完善。

  ※《董子》一卷

  晁氏曰:周董无心撰。皇朝吴秘注。无心在战国时著书辟墨子。

  ※《贾谊新书》十卷

  《崇文总目》:汉贾谊传。本七十二篇,刘向删定为五十八篇。《隋》、《唐》皆九卷,今别本或为十卷。

  晁氏曰:谊著《事势》、《连语》、《杂事》,凡五十八篇。考之《汉书》,谊之著书未尝散轶,然与班固所载时时不同。固纪云“掇其切於世者”,容有润益刊削,无足怪也。独其说经多异义,而《诗》尤甚,以“驺虞”为天子之囿官,以“灵台”为神灵之台,与毛氏殊不同,学者不可不知也。

  高氏《子略》曰:皮日休读贾谊《新书》,叹其心切,其愤深,其辞隐而丽,其藻伤而雅。惟苏公轼以为非才之难,所以自用者实难。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观其过湘作赋,以吊屈原,纡郁愤闷,有远举之志。其後卒以自伤哭泣,至於天绝,是亦不善处穷者矣。夫谋之一不见用,安知终不复用?呜呼!此东坡以志量才识论谊者,非谊所及也。

  《朱子语录》曰:贾谊《新书》除了《汉书》中所载,馀亦难得粹者,看得来只是贾谊一杂记藁耳。中?事事有些个。问《新书》。曰:“此贾谊平日记录藁草也。其中细碎俱有,《治安策》中所言多在焉。”

  陈氏曰:《汉志》,五十八篇。今书首载《过秦书》,末为《吊湘赋》,馀皆录《汉书》语,且略节谊本传於第十一卷中。其非《汉书》所有者,辄浅驳不足观,决非谊本书也。

  ※扬子《法言》十三卷

  晁氏曰:汉扬雄撰。晋祠部郎中李轨注。雄好古学,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驳,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於经。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言应之,讠巽此以象《论语》,号曰《法言》。每篇复为序赞,以发其大意。然雄之学,自得者少,其言务拟圣人,靳靳然若影之守形,既鲜所发明,又往往违其本指,正古人所谓画者谨毛而失貌者也。

  程子曰:扬子无自得者也,故其言蔓衍而不断,优柔而不决。其论则曰:

  “人之性,善恶混。”盖雄规矩窄狭,道即性也。言性己错,更何所得。

  陈氏曰:凡十三篇。篇各有序,本在卷末,如班固《叙传》然。今本分冠篇首,自宋咸始。李轨注本,历景?、嘉?、治平三降诏,更监学、馆阁两制校定,然後板行,与建甯四注本不同。

  ※《温公集注法言》十三卷

  晁氏曰:温公集晋李轨、唐柳宗元、国朝宋咸、吴秘注。公自言“少好此书,历年己多,今辄采诸家所长,附以己意,名《集注》。李祠部注本及《音义》,最为精详。宋、吴亦据李本,而文多异同。今参以《汉书》,取其通者,以为定本。先审其音,乃解其义”云。

  ※《太元经》十卷

  晃氏曰:汉扬雄子?撰。雄作此书,当时己诮其艰深,其後字读多异。予尝以诸家本参校,不同者,疏於其上。且发策以问诸生云:扬雄准《易》作《太元经》,其自序称《元》盛矣,而诸儒或以为犹吴、楚僭王,当诛绝之罪,或以为度越老子之书。大抵誉之者过其实,毁之者失其真,皆未可信。然譬夫听讼,曾未究其意,乌能决其曲直哉!今欲论《元》之得失,必先窥其奥,然後可得而议也。夫《元》虽准《易》,然托始《高辛》、《大初》二历而为之。故《元》有方、州、部、家,凡四重而为一首九赞,通七百二十九赞有奇,分主昼夜,以应三百六旬有六日之度。首准一卦,始於《中》准《中孚》,而终於《养》准《颐》。

  二十四气,七十二侯,与夫二十八宿,错居其?,先後之序,盖不可得而少差也。

  夫《易》卦之直日,起於汉儒之学。舍四正卦,取六十卦之爻三百六十各直一日,此《元》之所准者也。然《易》之卦直日,其亦如《元》之首有序乎,抑无也?

  若亦有之,则雄之为《元》不亦善乎?不然,则《元》之序亦赘矣。自《复》、《?后》而为《乾》、《坤》,十有二卦,皆以阴阳之消长,分居十二月,谓之辟卦,固有序矣。其馀一月而四卦之序云何耳?如《中孚》、《颐》,何以为一日之卦也?曰公卿、大夫、侯者,何谓也?其所谓《屯》正於丑?时而左行,《蒙》正於寅?时而右行者,其旨可得而闻欤?又一阳一阴者,《元》相错之法也,然《养》为阳而《中》不为阴;水、火、木、金、土者,《元》相传之法也,然《《爻守》》为金而《羡》不为土,其自相戾类如此,岂得无说哉?  《朱子语录》曰:扬子为人思沈,会去思索,如阴阳消长之妙,他直是去推求。然《太元》亦拙底工夫。盖天地?只有一个奇偶,奇阳偶阴,春少阳,夏太阳,秋少阴,冬太阴,自二而四,自四而八。只恁地推去都走不得,扬子?添作三,事事要作三截,又且有气无朔,有日星无岁月,恐不是道理。其学本似老氏,如清静渊默等语,皆是老氏意思。  陈氏曰:按《汉志》,扬雄所叙三十八篇,《太元》十九。本传,三方、九州、二十七部、八十一家、七百二十九赞,分为三卷,有《首》、《冲》、《错》、《测》、《ゼ》、《莹》、《数》、《文》、《扌?》、《图》、《告》十一篇,皆以解剥《元》体。盖与本经三卷,共为十四。今《志》云十九,未详。初,宋、陆二家各依旧本解释。范望折中长短,或加新意,既成此注,乃以《元首》一篇,加经赞之上;《元测》一篇,附《赞》之下,为九篇,列为四卷。《首》、《测》二序,载之第一卷之首。盖犹王弼离合古《易》之类也。卷首有陆绩《述元》一篇。  水心叶氏曰:《太元》虽名幽深,然既“枝叶扶疏,独说十馀万言”,侯芭又受其辞,则是雄所以作之意,固尝晓然号於人,使皆可识,不为甚难明也。至宋衷、陆绩、范望,乃皆创立注释,若昔未尝闻知者。如首名以节气起止,赞义以五行胜克,最为此书要会。不知自雄及芭亲相传授已如此邪?或旧语果零落,而衷、绩等方以意自为参测也?以位当卦,以卦当日,出於汉人。若夫节候晷刻,推其五行所寄,而吉凶祸福生之,至《元》而益详,盖农工小人所教以避就趋舍者。雄为孔氏之学,其书将经纬大道,奈何亻免首效之?且未有求其小而能得其大者也,惜乎其未讲矣!  ※《范氏注太元经解》十卷

  晁氏曰:吴范望叔明注。其字云:子?著《元》,桓谭以为绝伦,张衡以拟《五经》。自侯芭受业之後,希有传者。建安中,宋衷、陆绩解释之,文字繁隈。

  今以陆为本,录宋所长,训理其义,为十卷耳。以《首》分居本经之上,以《测》散处《赞辞》之下。其前又有陆绩序,以子?为圣人云。

  ※《说元》一卷

  晁氏曰:唐王涯广津撰。涯始以贞元丙子,终於元和巳丑,二十六年?,注《太元》为六卷。今不之见,独此书行於世。凡五篇:《明宗》一、《立例》二、《揲法》三、《占法》四,《辩首》五。

  巽岩李氏曰:自晋范望而後,为《元》学者无闻,而涯独能名家,诸儒共宗之。涯别有经注六卷行於世,此特其大略耳。《揲法》所称并“{艹力}之後,便都数之,不中分,”盖误也。若尔,则终不成七八之数,当云又中分其馀而三数之,但不复挂一。然本多如此,今姑仍其旧,使观者自择焉。

  ※宋惟?《太元解》十卷  晁氏曰:皇朝宋惟?注。惟?尝得《太元》古本於昭应,咸平中知滑台,取宋衷、陆绩、范望三家训解,别为之注,仍作《太元宗旨》两篇附於後。其学盖师济东田告,司马温公所谓“小宋”者也。  ※《徐庸注太元经解》十卷  晁氏曰:皇朝徐庸注。庸,庆历?人也。以范望解指义不的,因王涯、林氏诸解,重为之注;取王涯《说元》附於後,自为《元颐》,通名之为《太元性总》。

  其自序云尔。又多改其文字,如以“?乞”为“仡”,以“?危”为“危”,以“壮凡”为“札乃”以“孪”为“{亦?}”,以“稚”为“推”之类。其所谓林氏者,?也。贾文元尝辟?之奸妄於朝。

  ※章氏《太元经注》十四卷,《疏》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章?撰。嘉?中,成都帅蒋棠献其书於朝,诏书褒宠,赐号冲退处士。《实录》,?字隐之,双流人,通经术,善属文,性恬淡,屏居林泉,以养生治气为事。

  巽岩李氏曰:其说以范望为宗,望所否者,辄改正之。大抵《元》之吉凶,专在昼夜,而子?之辞,或奇奥难晓,诸家往往迷误,指凶为吉,违背经义,?独以昼夜订其辞,於吉凶无所差,比诸家诚最优焉。?,成都人,字隐之,博通《五经》,尤长於《易》与《太元》。王素、赵?守蜀,皆宾礼之,赐冲退,素所请也。?将死,其乡人梦?以小童自随,投谒告别,曰:“此?嚣尘,非修行地,吾归阆苑矣。”?盖明术数得道者云。

  ※《陈渐演元》十卷

  晁氏曰:皇朝陈渐撰。渐,尧佐之族子也,《国史》有传。凡十四篇。渐谓史以扬雄非圣人而作经,犹吴、楚僭王。按子?《法言》、《解嘲》止云《太元》,然则经非其自称,弟子侯芭之徒尊之耳。  ※《太元渊旨》一卷

  晁氏曰:右皇朝张揆撰。

  ※《太元经疏》十八卷  晁氏曰:皇朝郭元亨撰。元亨谓雄之作《元》,传之侯芭,後独有张衡、桓谭、张华见而称叹,吴郡邹伯岐求本不能得。宋衷为训,陆绩为解,范叔明、王涯亦注之,皆未明白。元亨在蜀,自淳化未迄於祥符八年,仅三十年,撰成今疏。

  又云《太元》润色於君平。未知何所据而言然。

  巽岩李氏曰:其疏专主范望,虽讲论极详,然於望本注无所增益也。元亨自谓得师於蜀,而不著其师之名氏。蜀人盖多《元》学,疑严、扬所传固自不绝,但潜伏退避,非遇其人则鲜有显者耳。元亨之本末亦未详。

  ※《太元发隐》三篇  巽岩李氏曰:章?撰。?有《太元讲疏》四十九卷,其说甚备。《发隐》之作,盖在《讲疏》以前,其大略可见矣。下篇所称王莽旦筮,遇於之一五七,乃宋衷、陵绩旧注,本寓言也。而?谓宋、陆皆居汉世,去扬雄未远,必得之传闻,故因用之。要恐非实耳。然亦不害学者,观其意焉可也。

  ※《温公集注太元经》十卷

  晁氏曰:司马光君实集汉宋衷《解诂》、吴陆绩《释文》、晋范望《解赞》、唐王涯注《经》及《首》、《测》、宋惟?《通注》、陈渐《演元》、吴秘《章义》七家为此书。自庆历至元丰,凡三十年始成。其直云宋者,衷也;小宋者,惟?也。惟?、渐、秘皆国朝人。  温公《说元》曰:班固称诸儒或讥扬雄非圣人而作经,犹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余亦私怪雄不赞《易》而别为《元》。《易》之道,其於夭人之蕴备矣,而雄岂有以加之,更乃为一书,且不知其焉所用之,故亦不谓雄宜为《元》也。及长,学《易》,苦其幽奥难知,以为《元》者贤人之书,校於《易》,其义必浅,其文必易。夫登乔山者,必践於?央埤;?沧海者,必沿於江、汉。故愿先从事於《元》,以渐进於《易》,庶几乎其可?而望也。於是求之积年,始得观之。初则溟氵幸漫漶,略不可入。乃研精易虑,屏人事而细读之数十过,参以首尾,稍得窥其梗概。然後喟然置书,叹曰:呜呼,扬子?真大儒者邪!孔子没後,知圣人之道者,非子?而谁?孟、荀殆不足拟,况其馀乎?观《元》之书,明则极於人,幽则尽於神,大则包宇宙,细则八毛?。合天地人之道以为一,究其根本,示人所出,胎育万物,而兼为之母,若地履之而不可穷也,若海挹之而不可竭也。盖天下之道虽有善者,蔑不易此矣。考之於浑元之初而《元》己生,察之於当今而《元》非不行,穷之於天地之季而《元》不可亡,叩之以万物之情而不漏,测之以鬼神之状而不违,概之以《六经》之言而不悖。藉使圣人复生,视《元》必释然而笑,以为得己之心矣。乃知《元》者以赞《易》也,非别为书以与《易》角逐也。何歆、固知之之浅而过之之深也!

  陈氏曰:集取宋衷以下七家之说,而断之以己意。

  ※《太元释文》一卷  陈氏曰:相传自侯芭、虞翻、宋衷、陆绩互相增损,非後人所作也。吴秘尝作《音义》,岂即此邪?

  ※《元解四卷》《元历》一卷  陈氏曰:右丞襄陵许翰崧老撰。所解十一篇,通温公注为十卷。仿韩康伯注《系辞》合王弼为全书之例也。大抵《元首》如《彖》,《赞》如《爻》,《测》如《象》,《文》如《文言》,《ゼ》、《莹》、《扌?》、《告》如《系辞》,《数》如《说卦》,《冲》如《序卦》,《错》如《杂卦》之类。其於《易》也,规规然拟之勤矣。《太元历》者,亦翰所传,云温公手录,不著何人作。

  ※《易元星纪图》一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以温公《元历》及邵康节《太元准易图》合而谱之,以见扬雄以首准卦非出私意,盖有星候为之机括。且辩正古今诸儒之失,如《羡》不当准《临》,《夷》不当准《大壮》之类。凡此难与诸家口舌争,观谱则彼自屈矣。此谱元所以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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