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新钞本”,实在是个旧钞本。这是最近新出现的一部乾隆旧钞《红楼梦》;《红楼梦》钞本一向是各被以专称的,而这个钞本尚无以名之:所以姑且管它叫“新钞本”。新者,发现之新,非钞之新也。
新钞本是北京图书馆不久前才收得的,笔者有幸见到,翻阅梗概,不无收获;谨就个人所见,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这部钞本的情况。但因时间、条件的限制,还未能来得及进行较仔细的研究,以下的一些看法,极不成熟,错误在所难免。好在抛砖可以引玉,所望专家续加论述,以匡不逮。
新钞本共一百二十回,分装为三十二册,四函。展卷之下,程伟元的序文赫然在目,加以全部既是百二十回,几乎令人以为也不过是一部流行已久的程本。细按则殊不然。可分几点来说明这个“不然”。
一、后四十回,即程序、高续的部分,和前八十回,即曹雪芹原著部分,纸张笔墨行款都非一色。前八十回用朱丝栏竖格粉纸,后四十回则用素白纸张。
二、前八十回回目用朱竖格纸,后四十回回目用素白纸。各与其正文纸墨相应一致。
三、八十回中,共第五十七至六十二回书文,独用素白纸钞写,笔墨亦与后四十回一色,查其文字异同及批语有无,则显然是程本系统,而非脂本情况。
合以上三点而看,事情已明:此本原是八十回本,内缺六回书文,后经另手以程本钞配、拼齐,合为一百二十回。所缺六回书,在全部中为第十八、十九两册。已经印行的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是原有缺少,其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是影印时用别本配补的,情况大略相似。
四、卷首程伟元序,用朱竖格纸钞写,却和八十回回目、正文的纸一律:乍看甚不可解。稍一细审,破绽立见:原来这段序文的用纸是从原八十回中剩馀空白旧纸拆出移来的,其中缝写明“卷五”字样。与正文卷五处对证,字迹符合,拆移之情盖无可疑,疑窦乃解。
序文的墨色也和八十回正文两样,显然较新;正文,不管是八十四还是四十回,一律工楷,书法纵不高明,但都整饬。而序文独出以行草体(或系照刊本临摹之意),笔划又十分恶劣,谈不到书法二字。
从上面四点来合推,全书是用两本拼配,其事犹较早;一序是后加,其事最晚。大约拆纸添序是合订、乃至重装时所为,并非原有。我疑心这种拼配重装,或系出于当日书贾之手;因为彼时程本已然行世,一般读者不了解真正情伪,大都对雪芹原书八十回钞本有“不全”之感,所以书贾图其易售、或以“全本”名色居奇,故而合装并冒以程序,用来炫惑买书人的耳目,借得良价。如此而已。
程本部分的文字,大致可断为“程甲本”系统。
这里有一个问题:此钞本既系以两个部分拼配而成,那么其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中的六回,究竟是单独为拼补而钞续的呢?还是从一部百二十回本(譬如,也是个残短本)中拆散移借而来的呢?照常理讲,应以前者为近是。
我倒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也并非全无。因为在当时说,八十回钞本虽也不多,毕竟还不像现在这样难得,假如不是从一部程本拆配的话,那么要补齐八十回中的缺书,应该可以设法觅求脂本传钞补配,而不至以一个白文本来拼凑,--脂本和程本最显豁的表面差別(除去回数多少不问)就在于一个附有很多批语,一个只有白文。而当时的风气,看书是喜欢带批的,小说史是如此。读者是看得到而且也“在乎”这个差别的。
还有一点参证:第一百十四回回目,上句全缺,单有下句云:“甄应嘉蒙恩还玉阙”。程本印本这回的回目是全的,两句是:“王熙凤历幻返金陵,甄应嘉蒙恩还玉阙。”如果新钞本的程本部分是后据活字印本钞配的,那就不大可能有这种残文的现象了。
但是,假使真如上说,问题就会落到:程本百二十回之多,既已活字排印了,难道也会有钞本吗?
这里应该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是,程本也有钞本的。
周春《阅红楼梦随笔》第一节“红楼梦记”曾说:“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按庚戌为乾隆五十五年(周春此文写于甲寅,即乾隆五十九年,才和壬子程刊“乙本”相隔一年,时间距离极近,绝不应有误记):是雁隅购买程本钞本,至晚亦在五十五年秋日,而随笔又说:“(雁隅)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则从雁隅买书到杨畹耕告知周春,中间又已隔有相当的一段时间;壬子冬吴门开雕,才是指程伟元等序刊其“乙本”的事情而言。由此可知,程本两次(辛亥、壬子)摆印以前,早已有钞本流传了。
这种程本钞本。从时间上来推断,就可知道必是“程甲本”--只续出后四十回、而对前八十回原著尚未及大加窜改的一个本子。现在这个新钞本中的程本部分,文字正是“甲本”系统,若合符契。由是可以印证,周春《随笔》的记载是可信的。
既然在辛亥、王子以前,早已有这种钞程本流传,那也就无怪清人常有曾闻百二十回之目的这类传说存在了。前几年有人提出:己酉本舒元炜的序文曾说到全书回目是“秦关”百二之数,并由此论证后四十回恐怕不是高鹗所续。现在看来,所谓“百二”之目,也就不无指这种写本程本之目而言的可能。总之,程本成书的年代,是要比辛亥、壬子提早好些时候的,而且在刊本之先,早已开始以写本形式出现于世。这一点过去还不敢十足确定。新钞本的发现,为这一事实提供了新证据。
据藏书家说,现存程甲本都是残本配页,还不曾有一部是完整的,--这还是指刊本而言。现在新钞本中居然包有四十六回写本在,其可珍贵,自不待言。如果仔细研究,也许还可以有助于研究高鹗究竟如何续作的问题。
以上论程本部分。至于脂本都分,价值更未在其下。今试作浅说于后。
为了要解释“脂本”这一名词以及说明新钞本价值的方便起见,在此不得不先把有关事项略加交代,所谓脂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本的简省之称。脂砚斋为《红楼梦》作评,实际不止两次,可是历年新出世的几个八十回钞本,大都是标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因此可知这实在是曹雪芹原著小说的最后定名;甲戌本第一回正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话。甲戌是乾隆十九年(一七五四),其时曹雪芹尚在(卒于乾隆二十八年),而将这句话叙入小说正文,足见定名为《石头记》是作者同意了的,后来用《红楼梦》一名,是程本续书的更张。周春在乾隆年记下的:“……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就给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说明。
小说带批,这一风气是由明朝沿袭下来的,明末清初叶昼、金人瑞批《水浒》、毛宗冈批《三国》、张竹坡批《金瓶梅》、陈士斌批《西游记》等等,都是这一风气的直接产物。脂砚斋之批《石头记》,自然也是在这一风气的影响之下。可是他和叶、金等人之间,也还有些区分。他和《石头记》的关系,除批之外,可从下列事实来看:一,决定书名,如上述;二,建议作者删改正文,如原第十三回几乎删去了三分之一,相应必有牵带改写可知;三,撰写全书凡例;四,钞录、校定文字,如庚辰本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的记载;五,掌握全稿情况,提示作者补残弥缺,如庚辰本有某某稿借阅遗失和“缺中秋诗,俟雪芹”的记载;六,补缀残稿,如制灯谜一回,末尾残缺,庚辰本尚只摘录保存了宝钗一谜、记明“此回未成而芹逝矣”,而戚本、新钞本已将回末补缀整齐;七,建议章回分合的意见,如庚辰本十七回前记明“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而此回后来果然分为两回;八,给某些难懂的词字作音注。从这些,可以看出他是曹雪芹写作时的一个助手--或者说,一个“编辑人员”。
所以说,他所钞校写定的《重评石头记》,就是经作者同意的定稿,外间钞本,都是由他的本子而传写流布的。
由于这种“编辑”工作并非一次完成,历年流出的传本,就都不一定完全相同。例如曱戌本与庚辰本之间、庚辰本与戚本之间,都有较大的差別。为了解决一些疑问,我们时时感到需要有其中间“过渡性”的其他钞本来參证一下才好。而这部新钞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们这种需要。
新钞本的情况,大体和有正书局打印戚本一致:晚于庚辰本,而可能比戚本略早一些(庚辰本是乾隆二十五年的本子,戚本则是不出乾隆三十四年到五十六年之间的本子。按以上指戚氏获得此本的时间而言。实际其原底本的年代还应略早)。初步判断当是乾隆三十年间的钞本。
诸钞本中,以最早石印行世的戚本最为特别,没有参证的材料,有好多问题无法解决。又戚本在诸本中时期较晚,其间还不免有后人妄改之疑,用它来校勘庚辰等本,时有难决之处。新钞本堪称戚本的姊妹本,而且可靠性远胜过戚本。例如虽有戚本不讹而新钞本反而写讹的地方,但戚本经人妄动之处,新钞本却没有蒙受窜改。
有一点应该说明:上文所云窜改有无,是针对戚本而说的,因戚本曾经过文人收藏品题、过录清钞、付印流布的种种历程,情況较为复杂,新钞本没有这些麻烦。但其中也有另一种性质的改动即后来读者不明原著的文字风格、意义,反而转依程刻窜改本往回里描改(或全凭臆断而乱改),例如不认识“?”字,一定要描成“盆”或“盒”,不懂“金蜼彝”一名,一定要涂“蜼”添“錾”,变成 “錾金彝”--蜼彝是古文物铜器名,錾金是明清金银首饰店里的语言。此类甚多,琐屑难以备举。庚辰本恰亦如此。可见积非成是、往而难返的势力之巨。作校订工作的人往往忽略现存脂本中的这些后笔妄改,当作是原钞手的“改正钞误”,结果就更混乱了。当时这些钞手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只是机械照录,讹错不免,而自作聪明擅改文字的事,他们是无暇也无心及此的。所以分辨原手钞误和后笔妄改,十分重要。
新钞本和戚本的不同之一,是有行中夹批以外的行侧批,数量不少且多为別本所无,从种种情况判断,可定为也是脂批,而非后人之笔。行中央批也偶有比戚本多出的特例。批语中有涉及八十回后佚稿情节的地方。又有批语作五言四句诗体形式的,为诸本中所仅见。
新钞本朱竖格纸的中缝,刊有“石头记”三个字,可见当时传钞家或书贾珍贵这部小说、考究钞写专用纸的情况。
新钞本还有一点是和戚本不同的,即每十回总为一卷,题为“卷之一”“卷之二”等等。庚辰本只存“卷之--第某回”字样,致成费解。这和古代积若干“卷”为一“帙”的情形颇有相类的意味,如宋本《白氏长庆集》,共分十帙,每帙包括若干卷,就是一例。这种以“卷”总“回”的制度,后来小说中就不再见得到了。(戚本只在总目和中缝尚存“卷一”“卷二”等痕迹)
这部新钞本,从各方面讲,都很有价值,我们由此可以明确《红楼梦》创作过程以及版本历史上的许多情况。庚辰本已经印行,但钞手未佳,讹错很多,末一册几乎难以卒读。戚本精钞,十分清爽,但早已绝版。如果有关出版社考虑将此新钞本、另以戚本配补前八十回中的短缺、影印行世,无疑是会受到占典小说研读者的欢迎的。
(曾刊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七日《文汇报》)
【追记】现在我们已经又有了据大字本精印的戚本,和照原大影印、以蒙府本配补残短的好庚辰本了,附此数语,以志欣幸。
本编所收几篇介绍本子的文字,有一通病,即报导性质大于研究性质,异文情况叙列过简。这是受当时为适应单篇发表、报刊要求的限制。异文情况非常复杂,稍举即易失之繁碎,因而也有意尽量避免。今举一例,如第十五回“藩镇馀祯”,己卯、庚辰本作“藩郡馀贞”,梦稿本作“藩镇馀禛”,梦觉、程甲本作“藩郡馀祯”,程乙本又改“藩郡馀恩”,而蒙、戚二本则作“藩郡提携”。这是个涉及避雍正“御讳”的重要问题,各本情况及其用意,至堪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