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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甲志卷十二 林积阴德

夷坚甲志卷十二 林积阴德

  林积.南剑人.少时入京师.至蔡州.息旅邸.觉床笫间物逆其背.揭席视之.见一布囊中有锦囊.又其中则锦囊.实以北珠数百颗.明日询主人曰.前夕何人宿此.主人以告.乃巨商也.林语之曰.此吾故人.脱复至.幸令来上庠相访.又揭其名于室.曰某年某月日剑浦林积假馆.遂行.商人至京师.取珠欲货.则无有.急沿故道.处处物色之.至蔡邸见榜.即还访林于上庠.林具以告曰.元珠具在.然不可但取.可投牒府中.当悉以归.商如教.林诣府.尽以珠授商.府尹使中分之.商曰.固所愿.林不受.曰、使积欲之.前日已为己有矣.秋毫无所取.商不能强.以数百千就佛寺作大斋.为林君祈福.林后登科至中大夫.生子又字德新.为吏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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