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
证名。
①遇事易惊或无故自惊之证。出《
素问·大奇论》。亦称喜惊、惊伤。因火热烁动于心,而心动神乱,或正虚触事易惊。《张氏医通·神志门》:“夫惊虽主于心,而肝胆脾胃皆有之。惊是火热烁动其心,心动而神乱也。若因内气先虚,故触事易惊,或卒然闻响大声,目击异物,遇险临危,皆使人有惕惕之状也。”治用温胆汤加熟枣仁,或选用
远志丸、妙香散、平补正心丹、
龙齿清魂散等方。《
杂病源流犀烛》卷六治因大惊而病者,用
黄连安神丸;由肾虚而惊者,用
人参、
黄芪、
当归、
白术、元参、
陈皮、
黄柏;由胆虚而惊者,用
人参、
枳壳、
肉桂、
五味子、枣仁、熟地、杞子、
柏子仁;由肝胆俱虚者,用酒化
鹿角胶,空服下五钱;由心气不足,神不定而惊者,用妙香散;由肝虚受风,卧若惊状者,用
珍珠母丸;由血虚而惊者,用
朱砂安神丸;由痰盛而惊者,用加味定志丸;由思虑过度而惊者,用清心补血汤;由气血俱虚而惊者,用养心汤。参见喜惊、惊伤条。
②生理名词。七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