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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类本草

> 卷第十七 狒狒

狒狒

亦作KT (同扶沸反),无毒。饮其血,令人见鬼也。亦堪染绯,发可为头 。出西南夷。如猴。宋孝建中,獠子以西波尸地,高城郡安西县主簿韦文礼进雌雄二头。宋帝曰∶吾闻狒狒,能负千钧,若既力如此,何能致之?彼土人丁銮进曰∶狒狒见人喜笑,则上唇掩其目,人以钉钉着额任其奔驰,候死而取之。发极长,可为头,血堪染靴,其毛一似猕猴,人面红赤色,作人言马声(或作鸟字),善知生死。饮其血,使人见鬼。帝闻而欣然命工图之。亦出《山海经》。《尔雅》云∶狒狒如人,被发迅走,食人。亦曰枭羊,彼俗亦谓之山都。郭景纯有赞(文繁不载),脯带脂者,薄割火上炙热,于人肉敷癣上,虫当入脯中,候其少顷揭却,须臾更三、五度,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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