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痧胀玉衡

> 玉衡要语 治痧须先明百病

治痧须先明百病

痧症不与杂症俱发则已,若与杂症俱发,医者但能治其痧症,不能治其杂症。假使杂症有害,不几误人于死者,不在痧症而在杂症乎?夫天下有能治百病而不能治痧者,余固素其有误于人矣。兹有犯杂症兼痧之疾,而业医治痧者,更不能治杂症,独可无责其有误人之罪乎!即如人有劳弱,本原不足之症,兼犯痧症凶危,延一治痧者治之,聆其言,则云我固善治其痧焉。始则用克伐之药,以治其痧胀之极,可谓有病则病受之,虽甚克伐,亦无害于本原矣。迨至痧已散去五六,尚存三四,则用药之法,虽宜尚重痧症,又当顾虑本原,惟在略用克伐而不伤本原者为是。若一过用克伐,便伤本原,岂不有误于不足之症乎!况痧气散去八九,惟是略存一二,用药尤宜保护本原,而稍治其痧焉。至于痧患悉平,惟有本原不足,则自应以补益为先,然后可云能治其病而无误也。若不先明于本原不足之症,而用药失宜,投剂无法,则其误人之罪,其能免乎!即此一端,可例百病,故吾谓治痧,须先明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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