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的本义是提倡、倡导的 “倡” 和表示大声高呼的 “唱” 。《说 文》: “倡,乐也。” “唱,导也。” “昌,美言也。从日,从曰。一曰日 光也,《诗》曰: ‘东方昌矣。’” “昌”字的金文1-2是手持木铎(铃)的形 状。古时酋长发布命令或有言宣告族人时,必先摇铃聚众。向众人宣言必然声 高,故大声高呼也称“唱” 。“说文籀文”下边的 “铃”形较金文更象形。 古玺文1与小篆将 “铃”形写成“曰” ,上边的 “手” 变成“日” 。“日” 是 “旦” 的初文,旦是日出,表示朝气,昌盛。加 “曰”字表示说出的话是美好 的,因此对好的提议和意见称“倡议” 。隶书(汉《白石神君碑》等)将小篆 的弧笔圆折改为直笔方折,从此脱离了古文字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