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鄧析子》 |
书名 | 邓析子 |
作者 | 鄧析 |
版本 | 少詹事陆费墀家藏本 |
分类 | 子部>法家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周鄧析撰。析,鄭人。《列子·力命篇》曰: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子產屈之。子產執而戮之,俄而誅之。劉歆奏上其書(案:高似孫《子略》誤以此奏為劉向,今據《書錄解題》改正),則曰於《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年而子產卒,子太叔嗣為政。定公八年,太叔卒,駟歂嗣為政。明年乃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然則《列子》為誤矣。其書《漢志》作二篇,今本仍分無厚、轉辭二篇而并為一卷。然其文節次不相屬,似亦掇拾之本也。其言如天於人無厚;君於民無厚,父於子無厚,兄於弟無厚,勢者君之輿,威者君之策;則其旨同於申、韓。如令煩則民詐,政擾則民不定,心欲安靜,慮欲深遠,則其旨同於黃、老。然其大旨主於勢統於尊,事核於實,於法家為近。故竹刑為鄭所用也。至於圣人不死,大盜不止一條,其文與《莊子》同。析遠在《莊子》以前,不應預有剿說,而《莊子》所載又不云鄧析之言。或篇章殘闕,后人摭《莊子》以足之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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