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禮記章義》 |
书名 | 礼记章义 |
作者 | 姜兆錫 |
版本 | 浙江巡抚采进本 |
分类 | 經部>禮類>禮記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書大意,謂《禮記》由漢儒掇拾而成,章段繁碎,說者往往誤斷誤連,當分章以明其義,故曰“章義。”。其說謂如《曲禮》“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當通下父子、兄弟二條為章,”。儗人必於其倫”當通下君大夫、士庶各條為章。又有本非一篇而牽合為篇者,如《經解》之“天子”以下,《聘義》之“問玉”之屬。有簡篇互錯者,如《射義》篇首之“射必先燕”節,當是領起《燕義》、《鄉飲酒義》之總辭。《燕義》篇首之“秋合諸射”節,當是領起《射義》之辭。逐條討論,時有所見。至於孔氏之不喪出母及降婦人而后行禮諸條,皆徵引《儀禮》以駁前人之謬,亦間有考證。較之陳澔所注,固為稍密,而大致循文推衍者多。如《檀弓》:“子張死,曾子有母之喪,齊衰而往哭之。”此自孔子沒后之事,兆錫乃注曰:“豈其未聞教之初則然歟?”是未詳子張少孔子四十八歲也。疏略如是,而動輒排擊鄭、孔,談何容易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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