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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于当时情况的内容,作《九章律》。惠帝时废除挟书律。吕后时废除三族罪和妖言令。文帝继位后,废除肉刑和诽谤妖言罪。由于约法省禁,犯罪的人大大减少,以致刑具都措置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