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隆署礼部主事,不久被刑部主事俞显卿指为“淫纵”,中白简罢官。
公元1584年 十月
屠隆署礼部主事,不久被刑部主事俞显卿指为“淫纵”,中白简罢官。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昙花记》云:“今上甲申岁,刑部主事俞识轩显卿论劾礼部主事屠长卿隆。得旨,两人俱革职为民。俞,松江之上海人。为孝廉时,适屠令松之青浦。以事干谒之,屠不听,且加侮慢。俞心恨甚。至是具疏指屠淫纵,并及屠帷薄。至云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又有‘翠馆侯门,青楼郎署’诸媒语。上览之大怒,遂并斥之。屠自邑令内召甫年余,俞第后授官只数月耳。睚眦之忿,两人俱败,终身不复振。人亦惜屠之才,然终不以登启事也。西宁夫人有才色,工音律。屠亦能为新声,颇以自炫。每剧场辄阑入群优中作技。夫人从帘箔中见之,或劳以香茗,因以外传。至于通家往还亦有之。何至如俞疏云云也。近年屠作《昙花记》,忽以木清泰为主,尝怪其无谓。一日遇屠于武林,命其家憧演此曲,挥策四顾,如辛幼安之歌‘千古江山’,自鸣得意。余于席间私问冯开之祭酒云:‘屠年伯此记,出何典故?’冯笑曰:‘子不知耶?木字增一,盖成宋字,清字与西为对,泰即宁之义也。屠晚年自恨往时孟浪,致累宋夫人被丑声;侯方向用,亦因以坐废。此忏悔文也。’时虞德园吏部在坐,亦闻之笑曰:‘故不如余所作《昙花记》序,云“此乃大雅《目连传》,免涉闺阁葛藤”语,差为得之。’余应曰:‘此乃著色《西游记》,何必诘其真伪?’今冯年伯殁矣。其言必有所本,恨不细叩之。”《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屠仪部隆》云:“在郎署,益放诗酒。西宁宋小侯少年好声诗,相得欢甚。两家肆筵曲宴,男女杂坐,绝缨灭烛之语,喧传都下,中白简罢官。”《明史•文苑传》:“西宁侯宋世恩兄事隆,宴游甚欢。刑部主事俞显卿者,险人也,尝为隆所诋,心恨之。讦隆与世恩淫纵,词连礼部尚书陈经邦。隆等上疏自理,并列显卿挟仇诬陷状。所司乃两黜之,而停世恩俸半岁。隆归,道青浦,父老为敛田千亩,请徙居。隆不许,欢饮三日谢去。”去年秋,屠隆自青浦知县升礼部主事。
- 高宗始委政事于武后。
- 王梵志(?—660?)卒。
- 夕事姑嫜。
- 唐临(601?—660?)卒,年六十。
- 卢照邻在襄州,奉使西行出塞,有诗作。
- 杨炯年十一,待制弘文馆。
- 诏藏李善《文选注》于秘府;善除潞王府记室参军。
- 乙未,改元龙朔。
- 高宗与众臣观《一戌大定乐》舞。
- 丙申,武后请禁妇女为俳优之戏,诏从之。
- 许敬宗等进《累璧》六百三十卷。
- 潞王李贤徙封沛王,任扬州都督;李善兼沛王侍读,公孙罗为沛王府参军,二人均以治《文选》名家。
- 六日,高宗作《冬狩》诗。
- 王勃从曹元受《周易》及医术。
- 许敬宗等奉命编纂《瑶山玉彩》。
- 句,以类相从,号《摇(瑶)山玉彩》,凡五百篇。
- 《翰林学士集》编成。
- 如许敬宗及郑元踌、于志宁、沈叔安、张后胤、张文琮、陆搢、长孙无忌、杨师道、朱子奢、褚遂良、上官仪、高士廉、刘洎、岑文本、郑仁轨、刘子翼等,皆列书当时官衔,而御制题云‘太宗文皇帝’,其撰当在永徽以后矣。
- 元兢为周王府参军,始撰《古今诗人秀句》。
- 民间唱《突厥盐》。
- 刘知几(661—721)生。
- 丙午,始置东都国子监。
- 唐兵作《薛将军歌》。
- 庚申朔,高宗自东都还至长安。
- 己未,皇子旭轮生。
- 乙丑,令道士、女冠、僧、尼等并尽礼致拜其父母。
- 上官仪同东西台三品,其诗流行,时人称之为“上官体”。
- 来济(610—662)卒,年五十三。
- 许敬宗、上官仪等始纂《芳林要览》。
- 薛元超由饶州回京,拜右成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