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锐《鸥汀渔啸集》刊行,岳东升作前序,邹察作序后,裴绅作叙。
公元1555年 七月
顿锐《鸥汀渔啸集》刊行,岳东升作前序,邹察作序后,裴绅作叙。
梁策《鸥汀长古集序》系为翻刻本作,未详作序年月。顿锐,字叔养,号渔汀,涿州人。正德辛未进士,官终长史。岳东升《鸥汀渔啸集前序》云:“涿鸥汀司徒顿翁久有诗名,闻于海内,而集未出也。同官梦鹤田君乃翁里人,因问稿焉,辄欣然曰:副郎屏城史君昨守安吉,业已刻之矣。即求诸史,止以一册见贷,因觖望而遗之诗,有曰:圯翁不遽传三卷,尼父聊先举一隅。史谓求者多,故分贷耳。顷吴人入都下,率盛称顿诗,曰:鹤峰史君刻续集于姑苏也。以不获见为恨。比奉使过家,适我宪伯范翁(溪)焦公刻《鸥汀渔啸集》成,并二史所刻者悉以见惠,嘻,幸何甚焉!载读顿诗,澹而远,雅而华,天然奇秀,视古诗人良不多让。……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户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承德郎、后学信阳岳东升谨撰。”裴绅《鸥汀渔啸集叙》云:“范溪焦公函二帙以寄予,且曰:‘兹吾乡顿公诗也,子为我叙之。’……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朔日,赐进士第、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前监察御史、山东按察司提学副使,河中右山裴绅撰。”邹察序后署“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辛丑,赐进士第、知信阳州事,海虞邹察谨书”。《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北人云:‘涿郡有才一石,人得其二,锐得其八。’”《静志居诗话》卷十《顿锐》评:“诗颇警拔,微嫌冗长耳。”《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存目三著录《鸥汀长古集》二卷、《前集》二卷、《别集》二卷、《续集》一卷、《渔啸集》二卷、《顿诗》一卷,提要曰:“锐少负诗名,当时称涿郡有才一石,锐得其八斗。晚年卜居怀玉山,吟咏自适。其五言古诗,气韵清拔,颇为入格。七言古诗,跌荡自喜,而少翦裁。近体专尚音节,数篇以外,意境多同。盖变化之功犹未至也。”《明诗纪事》戊签卷六录顿锐诗二十四首,陈田按:“叔养古诗微嫌冗长,竹垞所评良然。至五律音节高亮,队仗鲜明;七言律、绝亦复翩翩振响,在正、嘉之际,不失为第二流。”
- 按,栾武子之言自楚克庸以来说起,经其先人世代经营,至楚庄王,国力渐强。
- 楚败晋于邲,或进言收晋师以为京观。
- 秋,晋士贞子引晋文公之言,谏晋襄公勿杀荀林父。
- 按,此篇谏语,金圣叹《才子古文》录之,题作“士贞子谏杀林父”,评之曰:“快论,又快文”、“辞婉意辣”。
- 晋、宋、卫、曹同盟于清丘,盟辞曰:“恤病,讨贰。
- 春,卫救陈,背清丘之盟,晋责之。
- 按,盟必有誓,如背盟,必践盟誓之言以受惩罚。
- 冬,鲁公孙归父会齐顷公,见晏婴之父晏桓子,与晏桓子论鲁国之音乐。
- 按,晏桓子,据杜预《春秋左传注》,即齐晏婴之父。
- 春,楚侵宋,宋告于晋,晋景公欲救之,大夫伯宗引《谚》以谏之。
- 按,伯宗,《元和姓篡》引《世本》云:“晋孙伯起生伯宗,因氏焉。
- 晋大夫解扬以信、义之说对楚庄王之问。
- 五月,楚与宋盟,盟辞曰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 晋景公伐酆舒,晋大夫伯宗论酆舒之罪。
- 七月,晋景公略狄土,赏大夫士贞子及中军荀林父。
- 按,羊舌职,杜预《春秋左传注》:“职,叔向父。
- 冬,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井田制开始瓦解。
- 晋景公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羊舌职引《诗·小雅·小旻》、《谚》,论景公能任善人。
- 冬,晋士会聘周,周定王论享礼。
- 周定王论享礼之辞颇似一篇礼书,其中说到“肴烝”和“房烝”,肴烝,即在燕享礼中将招待客人的熟牲切成小块进献的礼节;房烝,将牲体切成两半进献的礼节;全烝将整个牲体进献客人的礼节。
- 晋大傅士会归晋,讲求三代之典礼,以修晋国之礼法。
- 春,晋郤克使齐,齐顷公母子戏之,郤克怒而誓曰 :“所不此报,无能涉河。
- 夏,晋景公会诸侯于断道,齐使四大夫与会,晋侯执之,苗贲皇进谏。
- 苗责皇,《国语·晋语五》作苗棼皇,“贲”、“棼”音同。
- 晋范会引《诗·小雅·巧言》,戒其子范燮。
- 楚申叔时为楚庄王论傅太子之道。
- 楚优孟作歌,谏楚庄王。
- 二月,天暖,无冰,鲁不能行藏冰之礼。
- 周内史叔服谏刘康公勿伐戎。
- 六月,齐侵鲁,晋率卫、曹盟军,与齐战于奉。